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高温中暑算工伤”关键在执行

煤炭资讯网 2010-7-11 18:15:19    一事一议
      7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保局公布,即日起,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引起中暑,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高温已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中暑也被列为法定职业病。(7月6日《法制晚报》)   
     
      高温作业中暑享受工伤待遇,体现了对劳动者权利的关心与重视,值得肯定。但是仅凭一纸规定,能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呢?
 
      其实,不仅劳动者高温中暑被鉴定为工伤不容易,就连十分明确的工伤待遇没落实的用人单位也有的是,劳动者因工伤残维权无门的事情屡见不鲜。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某大学曾做过工伤课题的调查,他们对珠三角地区38家医院、1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71.8%的企业发生过很多次工伤,绝大多数工伤者是青年人。他们据此认为,高速发展的GDP指标掩盖了工伤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因此,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减少工伤事故十分重要。而工伤发生以后,为劳动者落实工伤待遇更重要。再好的法律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如果法律执行力没有刚性,指望用人单位良心发现,主动维护劳动者工伤权利并不现实。
 
      因此,除了人保部门重申“高温中暑算工伤”的权利常识以外,相关政府部门提高执行力,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更为必要,否则,“高温中暑算工伤”,只能成为一张权利画饼。


来源:华商晨报叶祝颐(湖北 教师)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