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警察都是副院长了,以后见面叫他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7-7 6:49:3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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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沈阳市卫生局、公安局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感,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7月4日《中国青年报》) 聘请警察担任医院副院长,无论怎么瞧都很吊诡。从医院方面来说,医患纠纷问题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理应按照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来处理。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现象确实存在,但是作为纠纷中的一方,医院也应当更多地从自身找原因,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矛盾。从警察方面来说,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是警察的职责,难道警察不当这个副院长,遇到所谓“医闹”,发生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作为警察就可以不管? 更让人担忧的是,在处理“医患纠纷”时,警察副院长如何才能保持中立,客观、公正地解决矛盾双方的纠纷。尽管警方说,他们当这个副院长“不占职数、不拿待遇”,并保证“在履职的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做好医患之间沟通的桥梁,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但我们对这样的说辞保留相当审慎的怀疑。中国有句熟语,“法律无外乎人情”。警察副院长“不占职数、不拿待遇”,仅仅是没有物质利益上的纠葛,但是谁敢保证没有人情上、面子上的“政治连带”?瓜田李下,如果警察不想被民众怀疑可能会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则,那么这个副院长就不该当。 说到警察,其实前面应该再加上两个字,“人民”。很多人一定都知道一个“口号”——“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应当说,我们绝大多数警察都是好的,不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呼。可是不知何时,在一些地方,“人民”两个字渐渐淡出了人民的视野,警察的形象变得不那么好了,甚至有人说如今出现了警察“家丁化”的倾向。尽管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但是个别地方警察角色认知的错乱却是不争的事实。 沈阳警方接受这样一个职务显然是不明智的。如果医患矛盾加剧了,医疗环境不安全了,你们就当副院长,那么校园环境不安全了,是不是再去当个副校长?劳资纠纷增多了,生产秩序混乱了,你们是不是还要去当副董事长、副厂长?以后我们见面,是叫你警察还是副院长、副校长、副董事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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