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峰集团有羊渠河矿干部24小时盯在现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8-13 12:23:21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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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峰峰集团羊渠河矿对跟值班制度、领导带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保证井下每一个工作现场都有管技干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处于可控状态。 该矿要求采掘、辅助单位三班必须有干部跟班,掘进各队三班必须有副工长及以上管技人员跟班,副职干部原则上一律跟小班,确保跟班干部现场不断线。基层单位正职周六、周日必须有1人下井带班,每天夜班班前会必须有一名正职参加,矿值班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对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和安监、技术、调度等参加矿值班人员,分别划分了承包区域。同时,实行矿领导带队下井制度。每月矿长带领分管系统领导和职能部门,各系统领导带领相关单位管技人员分别不少于两次,深入重点头、面、线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问题进行“四定”,整改处罚到位。从而形成了从一线干部到职能部门,再到矿领导“点、线、面”跟班干部全方位覆盖。 为保证跟班和带班质量,该矿对每名管技干部的每月下井数和跟班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跟班干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确认,对现场安全隐患或问题进行排查和处理,并记录和交接清楚。同时,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到岗、离岗必须向调度所汇报,且汇报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小时。对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环节失控及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况,查找24小时内经过的巡查人员,从个人、班队、科(区)、系统到矿主要领导,一级对一级问责,上一级按照下一级的两倍执行处罚,并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降职等不同处分。今年以来,该矿有6名因带班、跟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管技干部分别受到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免职处理,矿井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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