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监总局称矿工未配自救器可拒绝下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8-17 18:37:40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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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8月17日表示,对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而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煤矿企业未给工人配备自救器的,工人有权拒绝下井。 安监总局在新闻稿中称,要加强煤矿瓦斯抽放,经检验未达到消突要求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井下发现有突出征兆时,带班领导和现场作业人员要果断停止作业,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安监总局还督促各地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兼并重组煤矿在过渡期间非法违法生产、违规作业。 同日,安监总局通报了8月以来全国煤矿发生的6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或被困。其中,3起发生在贵州,其余3起分别在河南、四川和新疆。 8月2日至3日,河南、贵州接连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别致死16人;安监总局称事故原因均与违章作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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