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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炸药“嗜血”链条

煤炭资讯网 2010-8-19 8:03:23    焦点话题

  灾难来临的时刻,王崇山一家正在酣睡。除了偶尔低沉的虫鸣,整个山西翼城县刘沟煤矿厂区一片静谧。

  时钟指向7月31日凌晨2时40分。那个一直潜伏在职工宿舍20余米远的小窑洞,突然露出狰狞面目。惊天一声巨响,一面扇形的冲击波汹涌而出,顷刻间荡平前进路上的一切。

  翌日,山西官方对外公布,刘沟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发生爆炸,共计17人死亡、7人重伤,104人轻伤。爆炸原因初步锁定为“不法分子非法藏匿炸药所致”。

  这是继2006年宁武县东寨镇东寨村致死49人的“7·7”惨案之后,山西省近年来发生的最大一起土制炸药爆炸悲剧。困扰这个能源大省良久的民爆难题,再次回归公众视野。

  探析惨案成因,除去民间土制炸药问题积重难返,目前已近收官阶段的山西省煤改,亦为点燃本次爆炸的又一致命导火线。

  南都记者 刘伟 发自山西

  惊天爆炸几秒钟后,平日毫不起眼的小窑洞,以惊天动地的方式展示了自己的“秘密”

  7月30日这天,阳光强烈,无风,狭长的山谷热浪扑面。

  王崇山没班,白日里便带着一对儿女在矿区上耍,有些累,晚饭后早早躺下。6岁的小女儿刚从湖北老家赶来,亲昵地依偎在母亲的腋下睡去。

  山区宁静的夜晚,催人入眠。不知多久之后,11岁的儿子要解手,王崇山迷迷糊糊跟了出来。苍穹下繁星点点,不远处的一幕亮光却分散了注意力:顺势望去,20多米开外的小窑洞正呼呼蹿起火光。

  刘沟煤矿坐落在翼城县隆化镇一处山谷里,旁边是简单搭建的一排排职工宿舍,在靠近谷边的一侧,有一个占地大约20多平米的小窑洞居高而建,低矮衰破。王崇山算是三四百名工友中知其用途的少数人之一。作为矿井中的“炮工”,他每个班都要从那里领取15到20斤左右的炸药。

  几秒钟后,平日毫不起眼的窑洞,在这个凌晨以惊天动地的方式展示了自己的“秘密”。

  官方事后调查称,以小窑洞为原点,私藏炸药引爆于此。它瞬间变形为一个直径20米左右、深达五六米的大坑,由于一边是陡峭的山壁,爆炸产生的巨大气浪反射后呈扇形扩散,近处的6排矿工宿舍与100多名矿工,成了首要的摧毁目标。

  17人死亡、7人重伤,104人轻伤。翌日,官方公布了灾难的创痛。

  王崇山只记得,他下意识地把儿子搂住,侧身,张口刚要大喊,窒息的巨响便穿透耳膜,气浪将父子俩像煤块一样抛了出去。两眼一黑,“啥也不知道了”。8月4日,一身绷带的王崇山对当时的场景依然模糊,唯知32岁的妻子与6岁的小女儿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那一瞬。

  几小时后,救援部门清平了现场。转引多名受伤矿工说法,位置稍低的宿舍屋顶瓦片大都被掀掉,靠近爆炸地点的几排房屋都被推倒,稍远的房子屋顶损毁严重,许多房梁被飞石砸断,满目疮痍,现场如一道巨大的伤疤嵌进山谷。

  周边村庄的民房也被祸及。位于数公里之内的小寨村、北张村、南张村、广适村等村庄的民房,或玻璃震碎,或房屋震裂。村民说,事发时响声巨大,房子都在震颤。“还以为发生了地震,全家老小都起床,跑到了屋外。”

  山西翼城县消防大队是当天最早到达现场的救援队。消防官兵勘测后发现,爆炸造成山体滑坡,大量泥土覆盖现场。房屋坍塌造成大量的瓦砾堆积,整个院落中到处都是玻璃碎片和崩飞的居家用品,未倒塌的墙体出现明显裂痕,像是被炮弹轰炸过一样。

  “过渡性生产”已被“整合关停”的小煤矿生产未曾停歇,“不从黑市买炸药咋办?”

  刘沟煤矿为阳泉煤业集团的一个整合矿井。按照2009年6月19日通过的《临汾市翼城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它属于16座“整合关停”的煤矿之列。

  但多位矿工证实,该煤矿一直都三班倒运作,连春节期间都没有停歇。只是在爆炸前一周开始,因为附近煤矿发生事故而白天停工,晚上照旧开采。

  7月31日爆炸发生的凌晨,仍有84名矿工在井下工作,升井后参与了救援。

  事故次日,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临汾市检察院、翼城县检察院反渎侦监部门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公安部门已控制煤矿相关人员17人。但至今,山西省各级政府均无任何官员因此被问责。

  曾几何时,山西省在三年(2005年至2008年)内换了四任省长,而这三年间,包括代市长罗清宇在内,临汾市也换了四任市长,皆与矿难事故相关。着眼本次矿难,似乎另有隐情。

  实际上,阳煤集团对刘沟煤矿实行“曲线整合”———由于购买资金不到位,允许其“过渡性生产”———阳煤集团派驻人员进驻,煤矿每产1吨煤就收取10块钱的管理费,煤矿可进行一年的“挂靠生产”抵扣整合资金。

  “允许翼城煤矿进行过渡性生产,显然违规”,翼城煤炭局一副局长称,这也在炸药的监管上产生悖论。

  一方面,原本整合后炸药监管更加严格,批炸药,必须由当地煤炭、国土、安监、税费五统一办公室、分管副区长、公安局分管民爆的副局长层层把关签字;资源整合后,小煤矿被允许开采却无法从正规途径获取炸药,“要生产,不从黑市买炸药咋办?”

  阳泉煤业集团晋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建贵告诉南都记者,尽管双方已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协议,但整合主体没有真正到位,煤矿实际控制权仍掌握在个体煤老板手里。

  “名义上刘沟煤矿是阳煤的了,但实际控制权还掌握在煤老板个人手里,目前这个阶段是‘管理上比较难操作的一个时间段’。在地方管不着、整合主体没法管的情况下,煤老板抓住监管漏洞,私藏炸药,最终酿成了惨剧。”

  根据警方调查,小窑洞是煤矿的临时炸药库,而其正规炸药库在距离职工宿舍大概1公里处,有摄像头24小时监控,整合后封存炸药仍旧原封不动。“企业负有监管责任的,只能是正规炸药库的。”赵建贵说。

  不过,刘沟煤矿爆炸次日,临汾市即召开民爆物品管理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7·31”刘沟煤矿地面发生私藏炸药爆炸事故教训,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一个积极的消息是,事故发生后,翼城县政府与阳煤集团成立联合善后小组,双方都认为“教训惨痛”,但在责任认定上仍旧各执一词。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管理分歧中,小窑洞里的炸药得以慢慢累积,并在7月31日凌晨,完成致命一击。

  土炸药何来“产地”洪洞,开始变为向全省乃至全国输出炸药制造的“人才和技术”

  “7·31”爆炸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即派煤矿安监局副局长付建华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据介绍,付建华一行当晚返回,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厅,事故被作为重大刑事案件进行调查。

  山西省公安厅事后总结认为,“作为能源基地和矿产资源大省,非法采矿活动屡禁不止,导致非法爆炸物品市场需求旺盛,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自制爆炸物品是造成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要求匿名的人士透露,本次爆炸的数量在6吨左右,“炸药库里面堆得满满,人只能侧身通过”。身为“炮工”的王崇山证实,该矿使用的炸药均为黑市上的“土炸药”,且雷管与炸药统存于临时炸药库。

  南都记者获知,警方大致摸清私藏的土制炸药来源,一部分来自河南境内。目前,一组警员已经奔赴河南调查,但相关细节仍未公布。

  违禁炸药异地入晋,早有例可循。2007年7月5日,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在荫林公路长治段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黑炸药案,一辆厢式货车共拉运3吨土制硝酸铵炸药入境,并有一辆河南警车保护。

  该案主犯是河南省林州市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银生,其口供笔录记载,壶关县小煤矿缺少炸药,由于当地查处严格,李银生便以每吨1万元价格从林州当地托人购买,以警车护送至壶关县,半路被山西警方截获。

  不过,翼城县公安局民警提醒,“7·31”爆炸的炸药主要来源仍是山西本地。“翼城县当地生产土制炸药极少,洪洞、襄汾、汾西一带是中心地带。”

  临汾市洪洞县堤村乡安定村,此前有“山西炸药第一村”之称。南都记者调查得知,近年来由于清剿严厉,市场格局已经改变。毗邻的辛村乡、万安镇在炸药黑市的名声日隆,安定堡、好义、后涧、马牧、登临、石止、西步亭等,都已成为涉爆事件高发区域。

  当地从事炸药买卖的掮客透露,炸药的生产与销售环节已经分离,制造者承担的风险逐步降低。

  在目前的“新规则”之下,制造者在整个环节中往往只是承担“技工”的角色。双方敲定合同,买方支付定金之后,一般还要提供制造炸药的场所,接着制造方提供的技工上门,就地取材与生产,买卖成交后立即走人“来去无踪”。

  “但炸药技工到了你的地盘,你就是老板,被抓了也是你担当主要责任。”一掮客说,“送货也是万万不肯的”,如果买家不肯让技工上门,那就只能在约定的地点自己取货,而取货通常以凌晨3点到早上7点之间最佳,不热又不潮,———“土炸药最怕这个”。

  不过,万安镇派出所所长乔明杰认为,洪洞县本地私制私藏炸药不多。“如今态势是洪洞人开始向全省乃至全国输出‘人才和技术’,以地域为界的生产,转变为技术输出。”

  生产窝点也转隐于大山深处。万安镇派出所民警乔梁说,警方每年都会出动警犬、摩尔炸药探测仪,对重点村庄进行地毯式清查。2008年开始,警方在重要的路段设立民爆检查点,那些后备箱看起来很沉又粘满泥土的车成了重点检查对象,“这一般是装满重物,从大山里出来的”。

  “7·31”爆炸后连日来,临汾各地警方开展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查,堤村乡、万安镇、辛村乡等这些基层派出所更是全员出击。3天时间里,临汾市警方再次清查关闭煤矿12家、关闭采石场10家、民爆物品库房3家,排查涉爆重点人员96名。

  隐秘流通土炸药和黑雷管的生产、运输到销售,是一条以熟人为传递媒介的隐形链条

  刘沟煤矿究竟是以何种方式获得土制炸药,如今尚不明朗。翼城县一位矿主告诉南都记者,不是有熟人介绍,炸药通常是不会卖给陌生人。

  2009年2月11日,山西警方破获以洪洞人许安平、李文晖为首、近百人涉案的“2·20”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在这个被称为山西省史上最大制贩炸药案中,一条集生产、加工、运输、转卖的链条被清晰展现。

  根据警方资料,自2007年10月开始,洪洞籍人许安平、李文晖同他人出资,购买小钢磨、铁锹等制造炸药工具以及化肥、氯酸钾、谷糠、柴油、盐等炸药原料,组织雇佣张海燕等10余名洪洞籍工人,开始了疯狂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之旅。

  其生产“内幕”相当简陋:农用硝铵化肥用火炒变色,木屑用温火炒熟,二者配以柴油进行调和,就是土炸药最原始的配方;一台小钢磨、一口大锅,一个简单的土制炸药家庭作坊就宣告建成。

  不到一年时间里,该团伙共制贩炸药11万多斤,交易70多次。最大的一笔生意中,单次制造的炸药达16吨之巨。而且每单生意之后即更换加工点,太原以及娄烦县的废弃蜂窝煤厂、石膏厂、焦化厂、石料厂都曾是转战之所,每个地点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周。

  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同为洪洞人的纪建国是最大买家。许安平、李文晖等人每次完工后,大多炸药以每箱160元至180元的价钱卖给纪。双方每次交货的地点通常选取在路边或路口红灯处,远离生产地点。

  纪建国控制着绝大部分的销售市场,他高居金字塔顶端,以每箱160元至180元的价钱收上炸药,然后加价20多元倒卖给他人。塔的底座则是由二道贩子和三道、四道贩子搭起,一吨成本2000元左右的土制炸药,几经辗转,身价过万。

  侦办此案的娄烦市警方向南都记者介绍,许、李团伙炸药只在太原、娄烦辖内制造,但销售范围则涉及山西、河北、内蒙古、陕西4省区,山西境内更是包括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临汾6个地市以及娄烦、古交、万柏林、晋源、尖草坪、杏花岭、迎泽等7个区县。

  与南都记者接触过的临汾地区煤矿老板表示,私藏炸药涉及刑事犯罪,真正的大老板一般都不沾惹,“现在都是大包干”,炸药都是湖北、安徽、浙江等外地的包工队自己解决,外地人能在洪洞买到炸药,当地人反倒不行。

  “他们有自己的黑窑网络,一有生意,互相介绍联系。”上述翼城矿主透露,土炸药和黑雷管的生产、运输到销售,是一条以熟人为传递媒介的隐形利益链条,外人一般难以介入。

  嗜血野兽身为民爆物品生产使用大省,山西2005年以来发生的爆炸事件,80%属土制炸药自燃自爆

  在惊天爆炸之前,今年4月份,刘沟煤矿井下也曾发生过少量炸药燃烧的情况,因为没有雷管,并未引起爆炸。“炮工”王崇山说,惨案最终发生,也是炸药先期自燃,引爆同放一处的雷管,“按照规定,二者存放至少要相隔百米以上。”

  山西是民爆物品生产使用大省,民爆物品的生产使用量超出全国的1/10.而该省2005年以来发生的爆炸事件,80%属土制炸药自燃自爆———因为正规炸药燃点在100摄氏度以上,而土制炸药在30摄氏度的常温下就容易自爆。

  山西省公安厅办案人员说,为了增加土炸药的威力,近些年土制炸药中开始掺杂柴油、TN T和非常危险的氯酸钾。氯酸盐与硝铵混在一起会产生化学反应,同时产生热量,如果受潮挥发得快,很容易发生自燃。

  前述“2·20”大案,进入警方视野正是基于此类事故引发。2008年7月12日,娄烦县城滨河路一处民宅着火,造成4死4伤的惨剧,事故原因经查为自制炸药原料自燃,背后始作俑者正是许、李团伙。

  这只是冰山一角。长期以来,土制炸药就如一只难以驯服的野兽,巨额暴利之下,隐藏着嗜血大口,逐利而来的人群,并非都是身怀绝技的猎手,稍有不慎即遭屠戮。

  就今年而言,山西已发生5起非法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个数字上升了54%.7月31日、8月7日,临汾翼城、大同浑源分别发生两起重大爆炸事故,都是由私自储存非法自制炸药引发。相邻的河南省焦作、洛阳等地,今年上半年更是先后发生7起因非法制贩雷管、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共造成66人死亡,38人受伤。

  利用土炸药蓄意犯罪的恶性事件也不乏例。刘沟煤矿爆炸前一天,千里之外的湖南长沙芙蓉区国税局发生人为制造爆炸,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

  在山西当地,2004年2月5日,汾西县黑矿主庞龙虎从洪洞县赵城镇买回土炸药,在巷道内将争夺资源的灵石县回祖村甄毓秀等30人炸死;2000年4月1日,洪洞县城建局前任局长薛文勋指使段鑫贵等3人用10箱土炸药报复新局长朱其林,朱家二层楼及隔壁的洪洞县邮政局值班室被炸塌,3人死亡,全国轰动。

  这被视为新形势下搅乱社会秩序的重大隐患。7月28日至29日,全国涉爆涉枪重点地区现场会在昆明召开,公安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强调,不法矿主非法购买、使用、转移、藏匿爆炸物品特别是私制爆炸物品,是造成爆炸事故多发高发的祸害源头。

  可以提供佐证的是,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检查整改安全隐患2.6万起;查破非法制贩、持有和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涉爆涉枪案件7010起。

  如何驯服“单靠各县各自公安机关的力量查禁地下炸药,远不能使其彻底绝迹”

  山西全省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今年3月份开展以来,已收缴非法炸药126吨、雷管52.6万发、导火索1.8万米,其中绝大部分是用于煤矿和非煤矿山非法开采活动。

  但与此同时,监管的困顿也始终存在。

  2006年9月1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条例明确了对民爆产品的管理,主要涉及国防科工委、公安两个部门,其中,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为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民爆产品运输、使用环节及公共安全的管理。

  实际操作中,民爆管理各个环节的许可证仍由公安部门来发放,公安机关往往担当更多———山西受访的一些基层派出所表示,民爆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山区,但基层派出所承担的警务工作纷繁复杂,警力与任务极不匹配。

  山西省蒲县某负责人说,地下炸药除了农民自制的,还有很多通过地下渠道来自别的地区,一个市县查禁时,炸药便可能迅速流向别的市县。单靠各县各自公安机关的力量查禁地下炸药,远不能使其彻底绝迹。

  以蒲县这个山区县为例,全县只有100多个公安民警的编制,却负责近200平方公里的查禁工作,一个派出所几个民警,要时刻监管深山各个角落。记者在临汾各地走访时,其辖内乡镇派出所连日来全员出动,有的甚至空无一人。

  惩戒的震慑似乎也有限。根据我国刑事立案标准和《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1000克以上,即构成犯罪,处3至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据太原市公安局统计,该市涉爆案件最终判刑人员不足抓获的10%,忻州市中院在2005年审理的二审涉爆案件只有1件。翼城县南梁镇凸里村村官冯发阳一家连续四次被炸,尽管有山西省公安厅物证结论,却一直未能立案。

  长期从事民爆研究的太原师范学院法学教授张普定认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不仅仅包含制度规范管理,还应建立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

  8月9日,山西省公安厅再次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整治进行安排部署,与11市公安局长签订了责任状,各市公安局随后与各县公安局长签订责任状。

  责任状规定,今后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案件和事故的,除依法严肃查处肇事者,倒查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当地县级公安局长的责任。

  土炸药潜规

  制造者往往只承担“技工”的角色,买方支付定金之后,一般还要提供制造炸药的场所,接着“技工”上门,就地取材与生产,买卖成交后立即走人。

  真正的大老板一般都不沾惹土制炸药,都是湖北、安徽、浙江等外地的包工队自己解决,外地人能在洪洞买到炸药,当地人反倒不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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