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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梅:执法背后

煤炭资讯网 2010-8-2 7:12:54    一事一议
  
作者单位:陕煤化集团韩城矿业公司象山矿井

  笔者到煤矿基层区队调研截留克扣职工工资奖金问题时,基层区队负责人一脸苦相,拿出一沓沓罚款单,大倒苦水:罚单开得不清,日期、违章人、罚款事由,或有或无,笼统不清,成了无头案,叫区队把这罚款落实到谁头上?只好从工资里扣出来。
  
  这种现象在煤矿区队普遍存在,探究其原因,有些了解内情的人说:现在安全管理各部门对底下的安检员、群监员、青岗员每个月都有指标任务,完不成就得罚款,有些安管员查不出啥来了就含混不清地写个隐患或“三违”随便栽到哪个区队名下,充数完成任务。
  由此,笔者想到,我们的安管人员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执罚?当然,大多数安管人员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标准为准绳,对隐患和“三违”人员进行排查、纠查,为矿井安全生产尽心尽力地扮演着“黑包公”、“婆婆嘴”角色,但也存在一小部分安管人员,或没有深入工作面深查细究,排查隐患,或存在老好人不愿得罪人思想,或存在应付心理胡乱涂鸦随意捏造个隐患、“三违”,等等。这部分人虽然不多,但却给安管队伍抹了黑,在区队、职工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引起基层区队、职工的强烈反感和抵触,毕竟,安管人员“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而不是为了“执罚”而“执法”,不利于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
  笔者以为,安管部门给安管人员下达隐患排查、“三违”纠查指标任务没有错,原因在于,任何一个矿井,不管安全投入多么大、安全设施多么先进完备、安全措施制度多么严格、安全管理多么到位、安全执行多么精准,都只是相对意义上的改进、提高,都不可能做到无隐患、无“三违”、百分之百的万无一失。有一位研究煤矿安全管理的专家说过:纵观世界煤矿事故发生,总结出一个规律:一起重伤事故背后必有29起轻伤事故,而29起轻伤事故背后必有1000个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这话一点也不为过,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处处潜伏,伺机肆虐爆发,再加上庞杂的机电机械设备,用得好了可事半功倍助力生产,偶而失误也会造成矿井事故灾害和人员伤亡的重大损失。简言之,矿井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隐患无处不在,时时消灭又时时滋生,我们当步步为营,处处小心,深查紧挖,严防细管,把不安全的人、事、物揪出来,把事故的苗头摁下去。就这样紧盯严防着还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零敲碎打事故,又怎么敢放松安全监查、监管呢?所以,安管部门下达排查纠查指标任务没有错,错就错在个别安管人员身不正行不端念歪了经。
  建议安管部门在提升安管队伍素质加强安管队伍建设的同时,采取回访考核机制,伸长耳朵,听听基层区队的意见、建议,看看有哪些安管人员在敷衍塞责、不尽心尽力地保安维稳?把回访考核结果纳入安管人员绩效考核,与工资、奖金、评先树优、晋职及职务任免挂钩,督促激励安管人员抓好业务干好本职工作,通过考核对能胜任的留下,滥竽充数不能胜任的开拨走人,不要误人误事,塑强安管队伍,保障安全“啄木鸟”的作用强势有效发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本网通讯员:韦小梅      编 辑: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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