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检查广西4年来安全生产情况 14人被追究刑责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8-31 7:55:27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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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由九部委组成的中央检查组,赴广西检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记者从汇报会上获悉,自2006年5月以来,我区4年来下达结案或处分通知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共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广西落实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的做法,得到中央检查组的肯定。 “堵”了200多个煤矿安全隐患 案例:那读矿难 责任追究情况:2008年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发生后,2009年5月14日至26日,右江矿务局、百色市发文,给予黄某等22名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年7月28日,自治区监察厅下文,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梁某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分。今年4月28日,百色市田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黄某珍和黄某央有期徒刑各4年。目前,4人均在钦州市监狱服刑。 2009年6月12日,广西煤矿安监局对右江矿务局作出处罚400万元的行政处罚。右江矿务局则对那读煤矿处罚180万元,全额没收矿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及那读煤矿领导2008年三季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取消安全奖、取消安全质量标准化奖金共计403.56万元。 此外,那读煤矿主持全面工作的常务副矿长李某的安全资格证书、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已分别由广西煤监局和自治区经委下文吊销。 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后,广西在全区煤矿开展了以防治水害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水文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或涌水量较大的矿井以及有可能受采空区、老窖、江河、库区水影响的矿井水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在全区煤矿推广先进防治水技术的应用,提高我区煤矿地下水害探测能力。对全区煤矿实施了停产整顿,加强排查治理隐患,严把复产验收关,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不合格不通过验收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今年以来,仅自治区安监局就督查处理了200多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设立强制休息场所缓解疲劳驾驶 案例:百色市田林“10·4”等8起重大事故 责任追究情况:2006年5月以来,在我区已结案的8起重大事故中,有5起为外省过境车辆在我区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广西调查,经请示国家安监总局同意,由过境车辆所在的贵州、四川等省份实行责任追究。 由广西负责落实的责任追究事故有3起:2005年百色市田林“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06年南宁市白马公交公司“4·7”重大交通事故、2008年河池市广维集团“8·26”重大爆炸事故。以上3起重大事故追究责任人2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防范措施:广维集团“8·26”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区部署开展了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区各地督查检查了897家化工企业,发现隐患问题9867项,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82处。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还组织专家,对全区化工生产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估,关闭了一批使用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企业及其他违法化工生产企业。 在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上,广西组织实施了以创建“八个平安”为核心内容的“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工程。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安全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的管理,在河池、梧州等市设立强制休息场所,解决外省长途司机疲劳驾驶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警示教育 在汇报会上,自治区政府有关人员介绍,5月27日至29日,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安监局、煤监局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广西2006年5月以来已下达结案或处分通知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 据中央检查组组长、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介绍,此次中央检查组来广西,主要检查百色透水事故(那读矿难),其次是广西自己查处的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从情况汇报来看,广西认真开展了自查,总体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较好。从广西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来看,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首先,广西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警示教育;然后,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对于煤矿,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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