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海平:管理≠罚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9-10 7:52:4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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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湘煤街洞矿业公司
如今,罚款和安全一样成为煤矿“永恒”的主题,小到每天矿调度会上矿领导随性开出的50元的罚款单,大到国家安监总局刚出台的新规定:煤矿领导不下井出事故,煤矿最高将被罚500万,领导将被罚上年工资80%的“依法处罚”。罚款成了煤矿企、事业各级管理者治理煤矿的主要手段。 但罚款作用能有多大?首先,罚款并不能有效的预防安全隐患。罚款都是在故事发生后成为衡量故事后果大小的一种“价码”。其次,罚款在对未遂故事或故事的处罚上往往无法可依,全为领导一句话去埋单常常有之,而受罚者因此滋生不满情绪导致思想不集中而酿成更大安全事故形成恶循环的例子比比皆是。再次,煤矿都是班队作业,分工不明确,工作环境也不透明,罚款难以具体落实到个人,罚单被多人分摊,罚款的预警作用大打折扣。第四,罚款条例实际上怂恿了当事人的侥幸心理。因为即使故事发生交了罚款就万事大吉,不用为以后的利益付出代价,大不了“破财消灾”。
可见罚款的作用在管理上是捉襟见肘、隔靴搔痒,然而煤矿企业中的罚款却日益泛滥,“管理就是罚款”,这已经成了人所共知的流行病。以罚代管现象的普遍存在,反映出煤矿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上没有锐意革新的勇气和决心。罚款看似一种管理煤矿先进的理念和制度,实际上在一定方面是某些人开出的“蝉脱壳”和“保护伞”。
面对罚款的种种弊端,有关部门应加强其行政处罚,对人应当警告、记过,降级,开除;对单位应当是警告,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执照。并重在思想教育和完善相关体制,做到学有所教,法有所依。拼弃罚款歪风、探索行之为效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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