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矿工命断尧都 “黑口书记”瞒天过海 | |||
——《令不行,禁不止:山西临汾黑煤窑仍在草菅人命》追踪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9-19 9:19:57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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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治网 (特约记者华尧 山西临汾报道) 2010年9月1日晚,山西临汾尧都区枕头乡蔡家沟因私采滥挖,在运煤过程中发生翻车事故,致四死一伤惨剧。事发之后,记者致电枕头乡书记陈建峰,陈解释说,张丙群等四人系死于交通事故,此事已经移送交警事故队处理。对于记者问及“起因是否运黑煤下山过程中导致翻车惨剧发生”,陈建峰则回答说,“我不知道。” 但记者调查获知,8月27日晚12点,枕头乡政府曾出动一支稽查小组夜袭黑煤窑,并扣押了贾国龙煤窑上一辆挖煤三轮车;30日,黑煤窑托关系走门子,最后花了5000元把三轮车赎了回去。孰料翌日凌晨,黑煤窑运煤车下山途中时,四死一伤的惨剧就接踵而至。 显而易见,枕头乡政府主要领导对于该黑煤窑的存在心知肚明,由此也可以解释,为何窑主贾国龙在该乡开煤窑长达十几年,却能在当地一轮轮严厉打击私采滥挖风暴行动中,成为一条漏网之鱼,并且悠游其间终至一哥坐大;同样不难解释,四死一伤惨剧发生后,当地政府为何极力掩饰事件真相,非但绝口不提依法追究不法矿主罪责,反而以拙劣的移花接木之法为整件事“易容”,意图瞒天过海助其脱罪卸责。 窑主贾国龙的发家路线背后,一条食黑而肥的共生黑色利益链若隐若现,即某种意义上,该黑煤窑实为当地政府的现金提款机,若一旦被依法取缔炸毁,当地政府有关领导将会失去一棵摇钱树。自断财路,于己有害无益,枕头乡政府以及书记陈建峰对该黑煤窑的“特殊关照”便在情理之中。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涉煤地方主官无疑应承担更多的监管治理重任。如果镇守一域的官吏,在煤炭黑金考验的欲望与节操之间,他选择了放纵欲望;在党性国法和个人私利之间,他习惯性地拜倒于私利;在尊重生命和草菅人命之间,他麻木不仁地草菅人命。——那么,这样的官吏是极其可怕的。 因此,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如此,才是尧都广大民众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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