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波:煤矿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 | |||
| 煤炭资讯网 | 2010-9-3 9:00:08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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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以罚代管”。管理人员遇到违章现象往往是罚完了事,这种做法未免过于简单,应该纠正。 诚然,就人的本性而言,每个人都具有难以克服和避免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如果集中表现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是对人缺乏安全尊重、安全诚信意识差、重局部轻长远、忽视制度的严肃性、承担责任的主动性不强、不容轻易改变、对安全生产必然性认识不足、做表面文章等。就这些现象来看,如果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下一番工夫,而光靠罚款是行不通的,对于此类现象笔者认为应以教育为主,只有深入人心,才能控制住此类现象接二连三的不断出现,通过教育,使当事人不仅在思想上转变,而且在行动上能够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遵章守纪,搞好安全。 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企业员工,在受到惩罚和激励两种情况下所发挥出来的潜能的差距大约在60个百分点左右。由此可见,惩罚并不是理想的做法,激励和教育往往比惩罚效果来的好。现在有不少基层领导反映,安全工作很难抓出成效,尽管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制定了很多制度,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往往还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个非常主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管理方法存在偏差,平时批评、处罚得多,引导、激励得少,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抵触乃至对立情绪。 目前以国家的形式来看,安全永远都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每次发生大事故,基本都是管理者管理不到位造成,试问,如果每个管理者都能把教育引导员工放在首位,让每位员工都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又能杜绝多少的安全事故呢?总之,煤矿安全工作应以教育为主,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管理者,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目标最终能够在“堵”与“疏”的有机结合中得以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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