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街洞公司:领导下井带班更严、更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0 10:12:49 党群工作 | ||
【本网讯】 为真正把“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落到实处,在新的一年,街洞公司对矿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作业要求更严、更细: 茶山岭煤矿13采区一位领导,22、24、31采区一位领导,33采区一位领导和茶塘煤矿一位领导下井带班,必须是巡回检查。两个矿井各个作业头面必须有队干和班组长带班作业。凡未按安排表上岗下井带班作业的按公司有关文件给予处罚。矿领导带班上岗必须坚持八小时深入指定区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抓住重点,盯住薄弱环节。升井后必须到调度室填报带班写实并写好带班日记,同时填写好当班安全信息反馈表,由机关部室下井人员签名,交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凡矿领导未按规定完成下井天数的给予处罚200元/班,凡带班作业的矿领导出现1次出早班或迟下井给予当班带班作业的矿领导相应经济处罚,年度累计达到2次的给予就地免职,凡不履行带班作业制度空岗的,对责任人给予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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