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集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5 9:05:07 简讯 | ||
|
本网讯 新春来临之际,山东省临矿集团邱集矿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切实抓好干部作风转变,为2011平安和谐、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一是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期间、节假日期间,所有值班、在岗人员严禁饮酒(包括上级部门来矿检查陪同就餐)。严禁酒后参加会议、学习等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尤其在安全生产的重要特殊时期,相关职能科室和生产单位领导干部严禁饮酒及私自外出。因执行不力,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请销假制度。基层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要求正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三天以内离矿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在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必须向矿长请假;副科级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必须向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请假,并到办公室登记;请假期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矿级领导、基层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接听及时。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问责制度。为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该矿要求节日期间,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现场管理,坚持责任追究制,对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造成安全隐患事故的,严格执行刚性问责,除追究相关责任人外,还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实行奖惩并重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严格会议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召开的会议严禁无故缺席或迟到,会议期间手机严谨响动。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禁迟到、早退,严禁在办公室内聊天、上网、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每违反一项给予相应处罚,并连带处罚部门负责人。 五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邱集煤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八不准”,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单位严格遵守矿纪委有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进行吃请或送礼。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