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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源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一起因工程转包造成的拖欠工资案件在较短时间内得以解决,2011年1月22日富源县老厂镇某煤矿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发放53名职工工资20万元。
2011年1月21日下午,在富源县信访局聚集了40多名为索要工资的农民工,富源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找职工代表了解情况,做好安抚工作。原来是因老厂镇某煤矿发包给自然人陈某来负责采煤,陈某召集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职工来干,由于承包人在承包过程中亏损,职工工资有20万元未支付,依据劳动法律,此案职工工资的拖欠煤矿负有连带责任,在多方了解核实下,县劳动监察大队于1月22日上午做出责令煤矿限期支付的决定,煤矿在22日下午在县政府大楼前现场发放了所有职工的工资。富源县企业多,转承包工程也不少,给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带来了很多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多发生在承包关系中,虽然企业已付清了工程款,但承包人仍未支付职工工资,到最后引发职工为索要工资的集体上访,此案件暴露出该企业管理和用工行为的不规范,事后劳动监察人员还对企业在承包工程过程中应遵循的政策及应如何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毛德永 |
编 辑: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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