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结婚证夫妻可互查对方财产,济南的规定可行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31 17:36:3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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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了《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住房等财产状况。该规定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济南市的新规出台,网民的反应不一,质疑声不绝于耳。
据立法者称,一些家庭成员无从掌握家庭共同财产信息或对方财产信息,因一方在离婚前转移、隐匿财产等原因,导致离婚时另一方人财两空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绝大多数是离婚妇女。为保护双方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于是有了夫妻可以互查对方财产的规定。 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口角的原因,一大部分都和经济有关。如果女人有钱,男人挣钱少,女人会就喋喋不休:男人就得挣钱养活女人,不然你何必你娶媳妇?如果男人辛苦挣钱,女人没有钱,男人便啧有烦言:如今新社会,时兴男女平等,有权利就有义务,女人不挣钱,在家里还多什么言? 我知道的一对夫妻,男人没工作,女人工资不菲。听说,在他们家里,有块小黑板,家里的日常开支被女人罗列其上。婆家有什么支出,女人一一写出,结果弄得男人在家里大气也不敢出。还有另一对夫妻,男人在政府机关,女人供职媒体,男人工资本上交,家里的钱全归女人掌管。女人不无得意地给人说起:我家老公连自己工资本和家里存折的密码都不记,人家说了,咱这么大的领导,还管家里这点财务小账?言语间,女人一脸的幸福。 家有小黑板的夫妻,女人累男人更累;记不住银行账号和密码,那样的男人过得确实优哉游哉。小黑板的故事确切与否,我没有和当事人去核实;不记密码的男人,是否有其他灰色收入,更无从考证。对照济南市的相关规定,前一对夫妻要查证对方会遭遇尴尬:女人查男人没有必要,不挣钱的男人查女人,哪里来的胆?后一对夫妻,彼此查询的兴趣估计也不大。 前些日子媒体称,有关方面要针对子女定期回家探视父母立法,对之我持有保留地支持。传统美德要倡导,但亲情终究不是靠一纸法规来维系的。家庭的共有财产,最根本的掌控杠杆是夫妻间的感情,如果没有爱情贯穿其间,被金钱操弄的婚姻,恐怕已经让婚姻失去了本真的意义。 据说在国外,婚前都要进行财产公证;如今在国内,这样的说法也每每被人提及。至少在我了解的范围内,结婚前即把双方财产厘清的新人,并不多见。走上红地毯,居家过日子,彼此要包容信任,温莎公爵的“不爱江山爱美人”做不到,要求给对方起码的信任总不算过分吧? 离婚女人(或男人)应该获取合法而正当的权益,我没有意见。但说起立法规定夫妻可互查对方财产,除了到恩断义绝时派得上用场,真正在日常生活中实行,恐怕没有什么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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