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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事故矿——新兴煤矿通过复产验收

煤炭资讯网 2011-1-5 12:57:08    要闻

      黑龙江晨报讯(记者 谷君)记者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11·21”事故矿——新兴煤矿已经于去年底通过复产验收,按有关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恢复生产。

    记者了解到,2010年12月25日,我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的恢复整改工作,顺利通过了我省联合验收组的验收,履行相关程序后该煤矿将恢复生产。重新开工后,新兴煤矿采煤工作面将减少为3个,掘进工作面将由23个减为10个。同时,大幅增加机械化开采工艺,在安全高效作业上下功夫。龙煤集团及其鹤岗分公司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复产验收为动力,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井下六大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入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和制度的落实等。

    据悉,2009年11月21日1时37分,新兴煤矿三水平南二石门15号煤层探煤巷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2时19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614.65万元。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2010年12月9日国务院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40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12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来源:黑龙江晨报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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