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源税修改对煤炭市场影响之详解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0-13 15:20:11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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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煤炭网讯 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并于2011年11月1日执行。 消息一处,作为对市场预期反映强烈的煤炭股、煤炭板块遭受重挫,11日煤炭板块跌幅最大,受到资源税扩展到全国利空影响,盘江股份跌停,多只煤炭股重挫,阳泉煤业、冀中能源等几乎跌停。 煤炭资源税仍按量征收 根据昨日公布的《决定》,原油、天然气税率分别按照销售额的5%到10%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我国的主要消耗能源煤炭来说,此次调整虽提高了焦煤资源税率,达到8-20元/吨,其他煤种仍维持0.3-5元/吨,但煤炭资源税依然为从量计征。 能源分析师韩晓平认为,2010年我国煤炭年产量超过32亿吨,不仅仅是总量巨大,煤炭开采环境、煤炭质量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不可能在短期内推广从价定率,需要一个过程。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分析师认为,相比之前市场预期的3%-5%从价计征而言,此次调整对煤企影响较小,对于焦煤市场的整体影响也低于预期,对煤炭市场影响则更为有限,受地域性因素影响,具体征收额度还需各个地区按情况制定。 对市场心理影响较大的政策还有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的调整。近期贵州省调整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方式和额度。贵州省年初即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进行了调整,彼时仍为从量计征,标准为30-50元/吨。新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调整为从价计征,征收额度为销售额的10%,按从量方式折算为50-150元/吨,调整幅度巨大,对当地企业确有明显的负面影响。除贵州外,河南省也于7月上调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然而如四川、湖南、陕西等省,尽管今年也对煤炭价格调整基金进行征收,但额度并未提高,个别省份甚至进行了下调。 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价格调节基金属地方性收费。二者对地方财政均有贡献,但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域性强,各地对其征收标准有较大自由度。贵州煤炭价格基金征收方式尽管严苛,但向其他地区推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记者询问煤炭企业和煤炭贸易商对资源税修改对煤炭市场影响时,他们不约而同的说道,当前煤炭市场很好,煤炭价格仍在上涨。 截至10月12日,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发布,本期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为842元/吨,较上期价格上涨10元/吨,涨幅1.2%,涨幅继续加大,价格上涨非常明显。 较早前,大秦铁路检修、中煤能源因煤矿事故而停产整顿使得港口煤炭库存快速下降,12天秦皇岛港下降了277万吨,煤炭供给能力收到影响,煤炭价格出现上涨。尽管,用煤企业因世界经济前景疲软进入观望状态,会对国内煤价继续上涨起到一定抑制作用。但随着目前冬季储煤高峰已现端倪,煤炭行业基本面已经进入储备旺季。河北焦煤、山西无烟煤和动力煤上涨苗头已经显现,仍看好当前煤炭市场,煤炭价格也将保持高位。 综合分析来看,资源税修改对煤炭价格和煤炭市场整体的影响较小,更不会出现类似煤炭股的“暴跌”。当然短期来看,煤炭资源税暂时不实行从价计征。不过,预计后期煤炭资源税改革的方向还是倾向于从价计征,随着煤电联动和煤电一体化更好地实施,电厂经营恢复至合理水平时,或许煤炭资源税改革还会适时推出从价计征。(安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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