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矿集团华丰煤矿工会两个“力求”推进非煤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0-13 16:37:08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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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企业作为煤炭主业深化产权制度的产物,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最大的挑战来自于旧的劳动关系体制已经打破,但契约化的劳动关系仍然难以健全,用工形式较为复杂,依法规范劳动关系的难度较大。为此,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华丰煤矿在权属非煤单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着重在“两个力求”上下功夫,实现了24个权属非煤企业全部签约。
一是运作程序力求规范。提出了非煤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12个程序,即:组建工会,建立职代会,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强化事前沟通,起草协商文本,进行集体协商,提交职代会通过,双方代表签字,送审相关材料,公布协商内容,实施协商合同。重点抓了非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委员会的组建,明确规定在册人数99人以下的,委员会总人数为6人,双方代表各3人,职工代表不少于2人。在册人数100人以上的,委员会总人数为10人,双方代表各5人,职工代表不少于4人。双方各指定一名首席代表,企业首席代表为厂长(经理),工会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联合组建的工会,工会主席可以担任多个非煤企业工会方的首席代表。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遇不可抗力造成空缺的,空缺方应按规定指派或推举新的协商代表。
二是协商内容力求细化。针对有的单位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的问题,聘任了六名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调的人员,担任了工资协商指导员,负责对矿所属非煤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关程序、方式、方法的指导和服务,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会组织“不敢谈”、“不会谈”和企业方“不愿谈”的问题。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包含六项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
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对于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此,该矿先后被集团公司和泰安市命名为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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