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水洞煤矿:“五强化”确保安全专项活动目标实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0-17 15:16:1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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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动全矿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四季度安全工作,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已在全矿范围如火如荼地开展了“严履职,细落实,抓决战,保目标”安全攻坚专项活动。并通过“六强化”措施,促进四季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强化安全第一责任者职责。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矿井各专业、系统的全面隐患排查,并亲自挂牌督办较大隐患;各副总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系统的定期隐患排查和日常隐患排查,落实好专业履职和业务保安职责;各单位必须每班落实队长、书记、技术员对作业区域的支护质量、各类设备等进行一次系统的隐患排查,并对查出隐患亲自督促整改,严格考核、复查、消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队长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详细掌握现场情况,对照制度标准严格内部管理。副队长对当班区域安全负责、班长对当班安全负责、职工对自己所在岗位安全负责。 二是强化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矿领导必须按股份公司规定个数下井带班,保证每班井下现场有领导带班巡查,出现空班现象,严格按规定处罚;生产职能部门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重点作业区域和班次下井带班作业,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次;有重大隐患、安全威胁的作业场点,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副总工程师要亲自盯防、值守,并及时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防止重大事故及未遂事故的发生。各单位作业区域遇较大隐患处理、软岩支护、地质构造带等情况,必须有队长或书记一人在场跟班作业,否则处罚责任单位队长200元/次。 三是强化专业部门职能和监管职责。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本专业日常业务保安监督检查,通风科、机运科、地测科、生技科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安全巡视8小时,对“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生产技术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否则处罚责任部门200元/次;安监处要坚持每天每头每面安排一名专职安监人员跟班8小时,对作业场所的隐患整改、施工、支护质量、措施执行、职工操作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否则处罚安监处200元/次。各包保组组长组织包保成员,每旬对包保单位作业区域进行一次集体安全巡视,否则处罚包保组组长100元/次等。 四是强化纪律制度执行,严格督导督察职责。绿委发〔2011〕24号文明确的9个督察小组,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执行力督察,重点督察机关部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基层单位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和班组长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未按要求开展督察的,处罚牵头部门负责人100元/次;纪检监察部门、党办、安监处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不定期的纪律作风履职督察行动,重点督察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基层单位队长、书记、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双休日、节假日跟班、值班情况,对违反规定、履职不到位的,必须进行通报批评或降级降职处理。 五是强化“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重点环节专项整治。专业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发现通风系统不稳定、风量不足、采掘面通风方式不符合要求、超核定头面的,一律不得生产,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消除整改;地测科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防患于未然。机运科、调度室、安监处要增强机电运输及顶板管理等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队、矿两级管理人员现场盯班,做到超前预防严格布控,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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