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至13日,按照《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煤安监人〔2011〕327号)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培训中心陈志涛副主任、王向伦、罗传龙一行对焦煤集团三、四级培训机构开展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专项监察。豫北监察分局陶明佳副局长及相关人员陪同参加了检查。
此次专项监察重点为治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日常培训、考核发证和组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同时对培训机构是否持续保持培训资质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焦煤集团三级培训机构2处、四级培训机构1处。检查组通过听取培训机构工作汇报、现场检查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分组对各培训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