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煤监局将对五省市煤矿展开重点督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0-19 16:37:49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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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该局决定自10月下旬起组织贵州等5省(市)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重点督查。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瓦斯事故同比明显下降,但是部分地区较大以上煤矿瓦斯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贵州、湖南、云南、四川、重庆等5省(市)共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5起、死亡104人,占全国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83.3%和86%。 对此,国家煤监局决定对上述5省(市)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的有关部门和辖区内高瓦斯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重点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是否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对不具备防治瓦斯能力的小煤矿,是否建立有序退出机制。煤矿企业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的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体系;对应建而未建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是否落实停产整顿措施,以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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