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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谁在给政府“添乱”

煤炭资讯网 2011-10-28 8:46:14    一事一议
  10月19日,由“草根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在曲靖中院立案。这被环保组织称之为里程碑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件。曲靖环保局乔姓科长认为,不打官司也可以,但起诉到法院“出发点是好的,但反过来是给政府添乱”。(10月26日《新京报》)

  最理想的情况是不打官司,政府和环保局如能妥善处理污染事件中的纠纷,依法保护当地群众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成本是最低的。再退一步说,如果环保局当初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不发生污染事件,或污染问题出现后马上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控制和处置,也不至于出现今天这样的“铬渣村”、“死亡村”、“癌症村”,民间环保组织哪还有机会来“给政府添乱”呢?

  本来是环保局的活,环保组织来凑热闹。这么说,还真是给政府添乱。可是,环保局自己的活干得怎么样,乔科长也好,其他官员也好,能跟我们说说吗?

  当初,“铬渣村”村民欲讨说法时,环保局领导做思想工作说“赔了钱了,就不要追究了”;而前几日关于陆良化工复产的问题,有媒体记者采访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却遭到集体拒绝回应,然而两天后又说验收合格,既然合格,为啥要拒绝采访呢?

  有一个问题必须讨论清楚:环保组织为什么要来“添乱”?是谁给它们制造了“添乱”的机会?正是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它们自己的工作没做好,所以环保组织才有机会来干这种“不是它的活儿”。

  这里有一个观念问题,环保部门对于民间公益组织参与环保和公益诉讼这种事还很陌生,不适应。民间环保行动,公益诉讼,有它出现的合理背景,于发展中的社会与开放的政府来说也是不可回避的。希望我们的环保官员再不要说什么“给政府添乱”,以免贻笑于人。而作为环保部门,更要反思“环保局变污保局”的问题——不正是这个问题引发的公益诉讼吗?(马涤明)



来源:燕赵晚报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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