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和客户各执一词 存款机莫名“吞”钱谁之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0-4 6:57:19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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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机莫名“吞”钱谁之过 文 本刊记者/邢 力 通讯员/朱燕佳 去自助银行存款莫名被“吞” 今年5月9日,上海市民李达(化名)像往常一样来到熟悉的嘉定区清河路上一家自助银行的CDS机器前(自动存取款一体机),从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拿出一大捆钱,想通过机器存入该银行账户。 由于金额较大,而CDS机器单笔存款都有限额,李达便计划将这笔钱分成四次存入。不过由于拟存入金额数量较大,李达时间又很紧张,因此每次存入时都没有仔细清点金额,而是随手抓取一叠钱就扔进吞钞口。李达心想,反正机器清点不会有错,最后4次存款金额总数没错就行了。 就这样,李达的第一笔钱很顺利地存进去了,可天晓得,当李达第二次存款时,CDS机器居然出现了故障——李达放入的钱被机器“吃”了下去,但李达账户上却没有显示有相应增加金额——李达的数千元现金莫名其妙地被“吞”了。 银行查账发现差额5800元 发现这一意外情况,李达立刻致电该银行的客服热线,说明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并寻求解决的办法,银行客服人员告诉他,他所存入的存款将由CDS机暂为保管。而就在李达与银行客服人员沟通的过程中,排在他后面的一位客户想要上前在这台CDS机器上操作存款业务,虽然李达提醒这台机器出现了故障,可谁知此时CDS机又鬼使神差般恢复运作了。无奈之下,李达只能重新排队等待后,将剩余的钱分成两次存入。 由于银行处理机器存款都必须要到次日才能有结果,因此第二天,银行经过轧账后,发现这台CDS机器在5月9日当天的实存金额与账单金额之间有5800元的差额,经与流水对比后,证实该笔钱确为李达当时所存入,便将这5800元直接打入了李达的银行卡。 数额究竟几何 双方各执一词 事情到此本该完结。谁知,李达却声称自己出门前对总额进行过清点,总共携带了31100元的现金前去存款,如今账户上即使加上银行补来的5800元差额,还是少了3100元。那这3100元去哪里了呢? 李达认为,在机器从发生故障到重新正常运转之间,可能存在操作失误,因此银行转账存入自己卡内的5800元与实存数额间存在3100元的差额,极有可能是被存入了后一位储户的账户内。虽然李达就这一意见和银行多次进行了沟通,但银行均表示李达所言口说无凭,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后一位储户的账户内多了3100元。无奈之下,李达便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100元。 对于李达的说法,银行坚决予以了否认。反复声称根据事发当天的流水及轧账记录,发生故障的钱款数额仅为5800元,不存在原告所说的3100元的差额。至于原告认为钱款可能被存入后一位储户账户的猜测,银行特提供了CDS设备生产公司的说明,证明CDS机的故障原因是传送通道堵塞,在设备复位后,通道中的纸币便被回收到回收箱内,因此并不会出现李达所说的情况。 证据不足 原告败诉 由于李达与后一位储户在CDS机器钱的操作均属于一人单独面对机器的私密行为,没有第三方在边上监控,尽管CDS机周围安装了多个摄像头,但也无法通过观看录像确认李达与后一位储户究竟存入了多少钱。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法院将如何判决呢? 法院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李达要求银行返还存款3100元,首先必须证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与他实际存款数额间存在差额。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李达在操作发生故障的第二笔存款前,并未在银行摄像头监控下,一张一张清点存款数额,虽然他表示在来银行存款前曾清点过存款数额,但那仅是他的单方陈述,且清点也仅是个人行为,并没有他人或其他证据证明存款的实际数额。 至于李达表示有可能因机器故障而将部分钱款存入了后一位储户的意见,因后一位储户是在机器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存款的,存款完成后这名储户也没有任何异常表现,而且CDS机器的生产公司也对故障情况进行了说明,即机器复位后纸币将回到回收箱,因此从技术角度看,也应该不存在李达所说的情况。 综上所述,原告李达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款数额与转账数额间存在差额,也未能证明被告因机器故障而将部分钱款存入了其他客户账户内,法院遂驳回了李达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举证不力致原告败诉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肖美华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二:一是被告转入原告账户内的存款是否存在差额?二是被告是否因机器故障而将原告的部分存款存入了后一位储户的账户内?虽然李达一口咬定自己存入的数额与银行返还的数额之间存在3100元的差额,可法院最终并未支持他的诉请,原因即在于双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有强弱之别。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虽然表示在来银行存款前曾清点过存款数额,但那仅是其单方面的陈述,且清点也仅是他的个人行为,并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而部分钱款有可能被存入了后一位储户的意见,仅仅是他个人的猜测和怀疑,李达对此也提不出任何凭证。相反的是,银行方面则出示了流水及轧账记录、自动存款机生产商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从而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主张。 换个角度看,随着自助银行的日益普及,自助设备吞卡吞钞事件偶有发生,原因可能有多方面,包括设备硬件陈旧、电脑程序出错、银行管理疏失或客户自身操作错误等。因此银行方面务必要进一步加强自助存取款设备的质量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尽可能减少类似的纠纷。而一旦发现机器发生故障也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要求生产商进行维修、技术更新或改进。 理财金手指:自助存款前要心中有数 由于自助存款业务是在一个封闭环境下短时间内完成的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很难举证。因此预防纠纷特别重要。 最关键的是,消费者在每次存款前都应该先在现场仔细清点数目,做到心里有数。确认放入由机器清点后应仔细查看屏幕显示的数额,当发现显示金额与自己清点的金额有出入时,应直接按“取消”键拿回存款再做清点确认。而按下“确定”键等于默认了存款金额正确,一时的手快可能引起不小的麻烦,持卡人还是慢慢来的好。如果遇上李达这样的情况,除了银行清机轧账,还可以通过银行监控系统和自助设备生产商等途径鉴定存款金额。 万一当放入存款后出现卡钞、死机等状况导致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并在查询余额后发现存款失败或存款金额不符时,应在保证机器不被其他人使用的前提下,与银行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若机器设在银行网点内,可直接向大堂经理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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