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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应“走出”新闻

煤炭资讯网 2011-10-6 10:19:39    写作

   报纸刊发的新闻是经记者加工呈现给受众的,新闻中不可避免地会有记者的印记,这是正常现象。然而,笔者在编辑稿件、阅读报纸时发现,有的记者仿佛在新闻稿中“刻意”表现自己,不恰当地存在于其作品中。这种情形往往会影响受众对新闻事实的接受,也降低了新闻的品位。

  

   笔者愚见,记者在其新闻作品中不恰当的存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事必躬亲。受众在新闻报道中读到的应当是新闻事实和信息,可有些新闻报道却让受众不时遭遇“事必躬亲”的记者。经常翻阅报纸特别是都市报的人对这样的语句不会陌生:“记者接到报料后冒着大雨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最后,记者车行近一个小时后又来到行村镇的杜格庄村。在村民的指引下,车沿着一条水泥路来到该村村西的河边。记者发现……”“今天上午,记者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看到……”这种表明记者亲历亲为的话语,与其说是新闻报道,不如说是采访手记,在其中人们读到的是记者,而不是新闻事实。新闻报道中出现这样的语句,或许是记者欲以亲身在场强调报道的真实性,殊不知记者的这种在场会对新闻事实形成遮蔽,会让受众把部分注意力由新闻事实转移到记者身上,会对受众接受新闻事实形成障碍,进而影响报道的效果。与此同时,这样的话语表述多有造作矫情之嫌,让人觉得记者在显摆,在夸功,在表明自己是如何敬业、自己的工作是多么辛苦,让人觉得记者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会引发受众的厌烦情绪。这种记者事必躬亲的表述方式应当坚决摒弃。
  
    2、夹叙夹议。新闻报道的基本功能是向受众呈现事实,传递信息,客观叙述自然也就成了写作最基本的手法。客观叙述排斥记者的主观评价,可有的记者偏偏想在其报道中发表“高见”,在叙述新闻事实的同时按捺不住,议论不休。请看这样的新闻语言:“本报讯  公章虽小,但它的作用可不小。我们都知道,很多假造证明,骗取贷款、诈骗、伪造合同等违法犯罪活动就是在伪造公章者的帮助下完成的。昨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在芝罘区四马路有一私刻公章的摊点。”“本报讯 4月26日,×××和×××将联合打造首届平面招聘会……此次招聘会将成为企业和求职者共同关注焦点!从覆盖能力到涉及广度和持续时间,都让其他各种形式的招聘会‘难以企及’。”这样的新闻话语,在客观新闻事实中夹杂了记者的主观评价,犹如在米饭里掺了砂子,让人读起来颇感别扭。同时,记者的议论会给受众以引导或暗示,会影响受众对新闻事实和信息的正确判断与接受,明显有悖于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出现这种情形,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记者的职业素养尚欠火候,对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缺乏深刻认识,在具体报道中不能娴熟自如地运用客观叙述表现手法。其
二,记者有意为之,自以为是地给受众指点迷津,这显然是自作聪明,严重低估了受众的素质与智商。当然,记者并不是不可以发表议论,这可以通过给报道配短评、编后等方式实现,却绝不应当夹杂在报道中。夹叙夹议之于散文、随笔等的文体是一种有效的表述方式,但用在新闻报道中却是不可取的。
  
    3、制造新闻。近年来,新闻策划越来越为媒体所重视,这是新闻报道日益自觉的表现。然而,有的记者却以新闻策划的名义干起了制造新闻的“勾当”,以自己的所谓“暗访”、“体验”等行动来编织新闻。这种现象在都市类报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其典型表现方式之一,就是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进入娱乐场所,要求这样那样的“特殊”服务,经过一番斗智斗勇,获取了种种“内幕”,一篇报道就出笼了。这样的新闻从头到尾都是记者一手制造出来的,记者既是新闻的起因,又是新闻的主角,事件的发展进程和结果都在记者个人操控之中,其真实性、可信度自然大打折扣。这种制造新闻的做法与新闻策划是背道而驰的。新闻策划的实质是对报道视角、报道着力点、报道进程等的合理设计,而不是有意地操纵事实、制造新闻。制造出来的新闻虽然也能吸引部分受众的眼球,但更会引来明眼人的反感,损伤媒体的公信力,任何严肃的媒体都应排除这种制造出来的新闻。
  
    记者是新闻的记录者、报道者,而不是新闻的主角。记者在其作品中的“合法”存在,应当含蓄地体现在其个性化的报道视角、风格化的语言表述等方面,而不是像上述情形一样生硬蛮横地现身。一定程度上讲,记者在其报道中的存在越少,其报道也就越容易为受众所接受,离成功也就越近。
  
    记者朋友们,如果想让自己的报道更易于为读者接受,如果想让自己的报道更为自然简约,切记少做作,勿卖弄,尽可能“走出”自己的新闻!(作者单位:烟台日报)


来源:《青年记者》马全应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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