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 璐:陕西国企利益与责任齐驱?!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11 7:42:5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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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社科院课题组调研了国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百强等300家企业,将其划分为5类: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结果显示,按百分制考评,平均得分不到20分,仅有一家企业属于“卓越者”,“旁观者”则高达205家,占到近七成。(转新京报)
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 “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和谐”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的条件。和谐社会的内涵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是指关注社会的环境、劳工权益的保护、合法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也正是“和谐社会”所强调和关注的重点。
据陕西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统计,截至2005年底,陕西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企业,含个别省国资委监管的参股企业,下同)共3912户,企业规模大大提高,拥有总资产3,645.84亿元,占用国有资产771.70亿元;销售收入继续高速增长,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421.61亿元,企业总体效益大大提高,全年实现利润126.93亿元。基本情况是企业户数减少,规模大大提高,盈利面略有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陕西企业已有复苏的迹象,而陕西省也慢慢地转化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企业的自主权得到不断的改善,社会中的地位已经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而是市场的主体、创新的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在这样的形势下,企业对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也应该与时俱进地上一个新的台阶,在经济市场慢慢回暖之际,国企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否也相应的在跟进?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企业社会活动的许多方面,社会的需要就是企业责任的用武之地。我们看到许多企业尽心尽力为教育、卫生、文化、环保、慈善等社会事业捐出善款,自觉地在三农问题、就业与再就业问题、支援老区和民族问题上用自己的善行善举为国家和社会排忧解难。企业在自我发展中,自我约束,规范一切企业自身行为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比如自觉地守法经营,也包括敢于依法,坚持自己的各种主张和权利,自觉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尊重他人的 知识产权,尊重消费者的权益等等。因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社会需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企业以光荣的社会责任感来自觉规范企业行为,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通过自我健康的发展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对当今社会的重要贡献,也应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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