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吃人”的黑心煤矿何时停止作恶?

煤炭资讯网 2011-11-12 20:34:52    一事一议

      新华网昆明11月12日电(记者颜牛)截至12日,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10日清晨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造成井下28名矿工遇难,仍有15名矿工被困井下下落不明。作为云南省15年来最大的一起安全事故,人们不禁要问:企业为什么敢铤而走险违法生产?有关监管部门为什么能够让黑心煤矿在眼皮底下违法生产?还有多少此类“吃人”的黑心煤矿在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

      事故的发生,与有关部门的监督惩处力度不严不无关系。早在去年底,出事的私庄煤矿就因为“煤与瓦斯突出”被勒令停产整顿,并被云南煤监局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4月曲靖市煤监局再次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令,但该煤矿无视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继续生产。对于这样一座“问题”煤矿,地方监管部门如果及时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督惩处措施,惨剧很可能就不会发生。

      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得煤老板敢于铤而走险,但作为安全把关人的政府有关部门,绝不能掉以轻心、心存侥幸。从以往的经验看,一些私挖乱采导致事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监管者对安全生产的基本规程、基本术语并不熟悉,特别是对于擅自违法复产的煤矿无法从“蛛丝马迹”中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对监管官员的失职行为缺乏有责必问的问责机制,导致监管者没有做“黑脸”的动力。

      安全生产大于天,地方政府必须下定决心铁腕整顿,让“吃人”的黑心煤矿停止作恶。当务之急是监管部门实现监管人员专业化,让更多的专业人士进入监管队伍,提高监管质量;其次要推进监管设备现代化,利用高科技视频监控系统对煤矿进行全天候全流程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再次,要实现监管行为责任化,对监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追责。发生像私庄煤矿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不仅要对在任监管者进行问责,还要对离任的负有责任的监管者进行追责,如此,才能强化监管者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来源:新华网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