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山煤电集团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15 7:40:31 党群工作 | ||
![]() 煤炭新闻网讯(赵辉/图文)11月8日,西山煤电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徐俊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调查摸底工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管处、组织人事处、劳资处、财务处、社会保险处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基层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 会上传达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晋政办法[2011]84号)和山西省四厅(委)《关于申报山西省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有关情况的通知》(晋国资分配[2011]45号)精神。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晋政办法[2011]84号)精神——
在补助标准上,对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项目外补助,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基本退休费与补贴之和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费与补贴之和的予以保留,仍按现行渠道发放。
在资金渠道上,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中央财政的经费补助等相关规定,协调各级财政部门筹集解决并及时拨付到位。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外的差额部分,属于省属国有企业的由省级财政解决,属市、县属国有企业的由市、县财政解决。国企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
在资金发放程序上,列入范围人员的生活补贴,由企业根据相关政策初审公示,报其主管部门审核、省国企职教幼教领导组办公室最终审核备案、财政部门资金确认后安排专项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发放,具体发放形式另行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和山西焦煤集团工作安排,西山煤电集团成立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领导组,分成调查摸底、资格审查、补贴费用审核和信访稳定四个工作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不多报、不漏报、不错报的原则,做好集团公司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信息资料的调查摸底、资格审查、补贴费用审核、公示、上报以及补贴的发放工作。
徐俊明指出,妥善解决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极其复杂。为此,鉴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徐俊明特别强调了两条意见:一要严格执行政策,不漏报、不错报;二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矿区稳定。徐俊明要求,涉及到此项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汇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好矿区和谐稳定。 会上,企管处、社会保险处、财务处等部门安排了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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