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准格尔旗煤炭局始终以推动全旗煤炭工业安全、转型、稳定、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抓安全、保稳定、促和谐、谋发展”为载体,以抓好安全生产、产业升级、煤炭市场、矿区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为抓手,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工作创先争优。
一、围绕安全生产,在推动全旗煤炭工业安全发展上创先争优。首先实行分类管理,将全旗的煤矿分为ABC三大类,(安全标准较好的矿井为A类、一般的矿井为B类、较差的矿井为C类)按照积极鼓励A类、重点监管B类、严厉打击C类的原则,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了量化细化,丰富并强化了安全监管措施,彻底改变了以往“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被动局面,成功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其次抓好日常监管,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组织抽调旗人民政府聘请的安全专家和安检站、救护队人员以及部分管理松懈的煤矿矿长等对全旗地方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及时下达停产停建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率达到100%。对超能力生产,安全隐患较多且屡教不改的煤矿将上报旗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确保煤炭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二、围绕产业升级,在推动全旗煤炭工业转型发展上创先争优。按照《准格尔旗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对全旗涉及改造的30座高档普采煤矿的资源赋存、可采储量、地理条件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及时召开由煤矿法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市、旗有关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各煤矿企业提高思想认识,从各自资源赋存条件和开采现状的实际出发,积极进行产业升级。通过技改,全旗30座涉及改造的煤矿共保留28座,13座为综采,15座为露采,总设计产能由原来的1260万吨提高到2580万吨,提高了104.7%;矿井回采率由技改前的平均45%提高到85%,提高了88.9%。
三、围绕煤炭市场,在推动全旗煤炭工业稳定发展上创先争优。一是强化煤炭销售票证管理,按季度核定各煤矿销售量,按月均横供票,确保煤炭税费不流失和煤矿不超能力生产。二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以“十佳文明分站”和“十佳文明路站标兵”评选活动为契机,规范路站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厉查处违纪违规的路站职工和运煤车辆,严把税费征缴关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使煤炭税费做到应征不漏、足额征收。三是强化矿业秩序整顿,继续贯彻执行日巡查、周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汇报制度,加强对全旗有业主井田的监管,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的行为。继续清理整顿全旗无证存煤点,规范有证煤场经营行为,保障煤炭产销基本稳定。四是强化产运需衔接管理,发挥煤炭协会作用,及时分析煤炭市场供需状况,搞好供需平衡,控制产能规模,加强衔接沟通,避免压价竞销,采取“灵活、审慎”的经营策略,积极应对当前煤炭市场形势。
四、围绕矿区环境治理,在推动全旗煤炭工业和谐发展上创先争优。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加强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努力实现煤炭开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一是开展矿区环境治理,扎实推进三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美化、进矿公路硬化、筒仓和防风抑尘网及职工“两室一堂”建设,深入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二是抓好复垦绿化工作,以露天煤矿为重点,坚定不移地组织推进全旗煤矿复垦绿化工作,尤其是已具备条件而未及时进行复垦绿化的露天煤矿,全部停产整顿,限期复垦,逾期仍未完成的上报旗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