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郊煤矿:“八项特别规定”狠抓干部作风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16 17:31:26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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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带班质量较差,现场管理持续滑坡,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谎报迟报,严重影响矿井生产组织的……”11月14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城郊煤矿内部安全生产办公网上发布的一则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八项特别规定”的通知引起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注。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促使各级干部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该矿根据当前集团公司和永煤公司加强干部作风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八项特别规定”。该规定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中缺乏岗位责任,下井跟班带班质量较差,现场管理持续滑坡,机关科室服务态度不端正,严重违反矿井劳动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了责任明确,划定了干部作风管理红线。同时,按照干部作风、管理执行力和劳动纪律专项督查规定,由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对八项规定进行跟踪督查。对地面固定岗位通过录像监控及检查人员深入现场点名等方式,对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进行检查核对;通过人员定位系统、调度电话和井下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干部跟班是否到位、跟班状态以及与职工同入井同升井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每周不低于两次对工作期间劳动纪律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凡违反“八项特别规定”中任意一项的干部,一律给予停止职务待遇1~3个月处理,并按照矿干部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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