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煤矿被侵占 办矿人投资无人还 | |||
| 山西朔州平鲁区榆林乡石峰村二道梁矿村民投资集体办矿被非法侵占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17 19:26:55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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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村民自己投资,到处借钱,跑手续的村办煤矿,却几易其手,被乡政府非法转包、变卖,全体村民尤其是两位投资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法院起诉又无钱交纳高额的诉讼费。这是发生在山西朔州平鲁区榆林乡石峰村的真实故事。
1986年石峰村村民唐清华、唐茂二人,自筹资金多次跑太原、大同批手续,经村委会同意,省、地、县有关部门批准,将二道梁矿合法手续批下来。其隶属关系是村委会。唐清华被推选为矿法人代表。 1986年底,因唐清华二人资金不足,引进张家口军分区联办,军队投资150万元,上级批准生产能力9万吨,煤质为9号煤层,发热7500大卡/公斤的优质煤。经村和军方商讨,签定协议,给予唐二人的费用补偿是20%的股权。1994年军队撤出后,为村委会接管。煤矿有近60间房屋以及机械设备、材料、已出煤的主附巷道,外欠款等固定资产为398万元,这中间,唐二人未拿到任何股权分红。
2000年4月,榆林乡党委、政府未经村委会和村民同意,只和原矿长兼村长以文件形式把该矿的管理权限收归为乡办煤矿。侵犯了全体村民尤其是二唐两人的利益。收归后,乡政府将煤矿托管给个人20年,每年收托管费100多万元,每年只给村民200吨煤,采煤设备,场面建设均有村民投资。而村民尤其二唐没有受益。后托管方1995年又将煤矿年12万元承包期5年,承包给原大同矿务局二矿服务公司,并在赚的金盆钵满后将煤矿巨资卖掉,后来煤矿又几移其手,2006年以326万卖给万鑫煤业有限公司,2010年兰花科技集团以1。67亿收购此矿。2010年唐清华、唐茂向朔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有关煤矿承包人员也答应给以私了赔偿。法院几次开庭都因故推迟,后裁定不属于城区管辖范围。到市中院申请立案,因交不起1700万元标的的诉讼费,加之法院对起诉标的又争议,未于立案。唐清华多次到国务院、山西省政府、上访都转交回平鲁区政府或建议法院受理。
目前,两位投资办矿人都已60余岁,他们经历了旧社会的苦难,却又被目前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败所倾家荡产,他们无处说理,无人过问。面对在他们俩基础上几年爆富的的几位亿万身家的侵权者,他们连最起码的投资也拿不回来,毕竟他们是社会最底层的农民,无钱无权,唐清华希望有良知的领导和媒体记者们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石峰村民的集体权益尤其唐二人受到侵害的案例。
如今的二道梁煤矿已是年产几百万吨的大型矿井,掘进的巷到已经深入到村民的土窑下面,赖以生存的土地正在逐步被蚕食,国有企业在实现巨额利润的同时也该不能忘记当初村民的投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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