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各大煤矿企业采供劳动防护用品现状调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18 7:11:48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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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公司采购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具体表现在对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专业知识、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供应公司在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通常要求供货商提供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生产经营备案证书,安全标志证书以及企业的资信证书和产品的检验报告,而对产品的国家标准以及检验报告的性质不做全面的了解,这将导致有质量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矿工手中,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供应公司在货物验收上的手段单一,不能做到批批检验。一直以来,供应公司在货物验收上以检验包装、清点数量、查看检验报告为主,全然不知应该以产品的国家标准以及详细的检验报告来验收货物。比如:在《安全帽》GB2811-2007中5.5条明确规定“进货单位按批量对标准规定的特殊技术性能或相关方约定的项目进行检测,无检验能力的单位应到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验”,在调研中我们得知作为供应公司不知道也没执行这一环节。再比如:服装厂销售给供应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很多,而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只有一到两个品种,供应公司理所当然就认为所有产品的合格性。在调研中我们随机抽取了这些服装厂生产的棉衣、棉大衣、工作衣、紧身棉衣、工作背心等样品8批,经检验后仅有三批合格,不合格率达到62.5%,不合格项均为填充物原料和pH值,从而进一步印证了服装厂疏于管理,在原料的购买上把关不严,以及供应公司在采购环节上的重大漏洞。供应公司与供货方的购买合同往往是长期的,而产品的检验报告却总是最初签订合同的那一份,要知道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是按时间按工种发放,作为煤矿自身管理效率的角度也要求各矿供应科实行“零库存”的制度,所以供应方也是分时分批给供应公司供货,这就可能存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采取分时间生产、分时段进货的生产原则,事实上,各集团服装厂从成本核算以求减少周转资金的角度出发,采取订单生产。那么货到一批检验一批,应该是供应公司验收货物的基本原则,而供应公司现行的验收方式和手段显然对产品的质量不能做到严格的控制。 通过对山西焦煤集团所属各矿以及其他民营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调研,我们了解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使用的基本情况,并随机抽取并检验了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使煤矿采购人员认识到因其对业务的不熟悉以及进货检验手段上的不全面导致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使本来应该保护职工在工作中免受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起不到作用,反而给职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身体损伤。 我们的建议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加大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把劳动防护用品的专业知识和法规标准纳入到日常培训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自身业务水平。大力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强化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尤其加强对企业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保管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堵塞监管漏洞,对劳保用品生产、购置、使用、管理各环节实施监管,形成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维护正常的秩序,在规范劳保用品秩序方面发挥作用。帮助劳保用品生产、购置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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