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煤公司出台政策:遇到十种危险情况煤矿班组长有权立即停产撤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21 7:56:0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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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矿井突发事故危及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11月6日,鹤煤公司制定了《煤矿班组长现场停产撤人的十项权利》,今后一旦生产现场出现《十项权利》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时,班组长有权立即停产撤人。 这《十项权利》中包括的十种情况为: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出现透水预兆时;出现冒顶预兆时;出现冲击地压预兆时;矿井、采掘工作面停风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区域验证、局部预测预报(效果检验)q值指标超过规定值时;发生火灾,依靠现场力量无法进行有效扑灭时;矿井其他区域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火灾等重大事故时;出现危及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时。 鹤煤公司安监局局长刘德民介绍,按照常规程序,作出停产撤人决定时,要向生产指挥中心请示,待到批准后方可作出停产撤人的决定。而这个政策出台后,班组长在发现以上征兆后,可以当即立断,先斩后奏,迅速作出停产撤人的决定,让井下作业员工可以及时脱险、避险。 鹤煤公司自下发文件后,立即组织各单位班组长进行再培训,使其熟知煤与瓦斯突出、透水、冒顶、冲击地压等事故发生的预兆,当出现上述情况时,能够及时撤出人员,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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