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庄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出“硬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22 7:54:47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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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矿工会注重突出围绕企业发展中心,服从工会工作大局,把创新和完善维权机制作为突破口,坚持在协商过程中突出和谐发展理念,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体现共商共决、共建共享。 近年来,该矿工会先后制定下发了《协庄煤矿民主管理监督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意见》、《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协庄煤矿〈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有章可循,动作规范。该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矿职代会、工代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有序。在非煤各单位中深入开展了以“思想和谐、安全和谐、环境和谐、人企和谐”为内容的“双爱双评”活动,每季度由工会牵头,组织人力部、非煤办对非煤民营企业用工、各类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为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该矿工会在职工劳动报酬方面,做到了职工工资随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而增长,职工工资能够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并以每年10-15%的幅度增长,不存在拖欠现象。并且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按照“重在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协商前置”的原则,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体合同,采取工会和企业行政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拟成草案,并在职代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客观公正地分析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形成决议,使职工对工作分配制度、分配水平、分配结果综合满意度达到99%以上,确保平等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他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都有较强的约束力,有效地克服了企业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使企业管理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今年,该矿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非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由矿工会牵头,联合人力部、经营部、非煤办有关工作人员,通过查资料、看现场、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该矿28个非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非煤民营企业用工、各类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非煤单位职工工资的公开力度,丰富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着力看好职工的“钱袋子”,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今年,该矿被泰安市总工会、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泰安市首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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