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处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22 9:57:09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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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上午,吉林煤监局在浑江区政府召开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公开处理会,通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吉林煤监局副局长马和平、省安监局副局长刘贵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裘会文参加会议。
今年3月24日8时36分,通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事故发生后,吉林煤监局和省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经国务院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6名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名人员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9名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裘会文在讲话中指出,浑江区通沟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我市乃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变得异常严峻。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煤矿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疏忽,必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浑江区政府、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按照批复的意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尤其煤矿企业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现场管理,严禁“三违”作业,严防“三超”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始终坚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相关领导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思想认识必须到位、组织领导必须到位、工作落实必须到位、责任追究必须到位,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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