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受贿70万被公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23 9:03:01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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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文/记者 张向涛 通讯员 徐公彬)他在家人和亲戚朋友眼里是个很负责任的男人,但却被公诉机关指控在任职期间,先后受贿70.1万余元。11月2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原局长叶某在职受贿一案。叶某在法庭上说:“我对指控没有任何异议,这些我都认。”他仅对收受贿赂的时间以及是不是帮忙办过事情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指控,叶某于2008年至2009年在担任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乌鲁木齐市原晖工贸公司经理许某提供便利,并先后收受许某送的人民币50万元;2009年至2010年间,收受昌吉市益安煤矿总经理毛某分三次送来的6万元;2008年至2010年,先后5次收受昌吉洪沟岩煤矿李某送来的4.5万元人民币,2010年12月,收受孟某人民币5万元;2011年4月,收受白某送的4.6万余元人民币和20件金银器。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叶某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及公诉机关的供述均是真实的,他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但提出接受贿赂的时间有出入,以及接受孟某的钱财但并未为孟某办过事情。 叶某承认:“我任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期间,别人都借着过年过节的机会送钱跟我拉关系。其中4.6万元和金银器是用箱子装着送来的,当时我以为是一箱饮料,发现里面有钱和金银器后,我怕被有关部门查出后没收,就用一个公文包和两个保险箱将这些钱财装起来后放在了亲戚家。这样做实在是因为当时觉悟不够,没有分清形势。”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叶某都显得比较平静,只有旁听席上不时传来他妻子的抽泣声。叶某的一位亲属哭着说:“他就是个好人,年年都是先进,我们不相信他会受贿。”但对于叶某日常工作中是不是会利用职权受贿,她摇头说:“工作上的事情我们都不知道。” 叶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向法官请求说,叶某在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的位置上,踏踏实实地干了5年两个月,他工作很认真,从来也没有耽误过工作,虽然拿了别人的钱,在案发后已经全部退赔了,在量刑时,希望法院适当减轻处罚。 作者:张向涛 徐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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