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蒲城县秦家坡煤矿占用耕地建办公楼 土地局查处6年无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1-25 8:30:14 焦点话题 | ||
|
从2005年开始,陕西省蒲城县秦家坡煤矿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占用耕地10余亩,用于建设该矿办公楼和储煤场,秦家坡煤矿做为一个县级企业,是什么原因使其能够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土地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顺利建成办公楼和储煤场?
秦家坡煤矿冯安民书记:“目前啥手续都没有”
2011年7月20下午4时,记者一行来到位于蒲城县罕井镇秦家坡煤矿,走近该矿大门口记者看到,一座南北走向三层高的办公楼坐落于一片耕地之中,办公楼南边是硕大一个储煤场,围墙外除西边紧挨的果园外,周围均为玉米地。跟附近平坦的农田相比,办公楼就像是刚刚从地底下冒出来的,看起来十分突兀。走进大门,记者在门房的墙壁上已然看到写着‘2008年度蒲城县重点保护企业’、‘2011年度蒲城县重点保护企业’字样的两副金色牌匾十分显眼。 随后,记者通过该矿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该矿冯安民书记,当记者问及该矿办公楼用地手续时,他告诉记者,秦家坡煤矿办公楼和储煤场占地10余亩,这一块地是建设预留地,以租赁的形式占用庙台村9组的地,目前啥手续都没有,都在办理之中。当记者要求提供租赁合同及建设预留地批文时,冯书记以会计不在为由搪塞。他还告诉记者:本着先发展,后补办手续的想法,矿上才这样做的,而且这期间蒲城县罕井镇土地所对其进行过罚款处理。
蒲城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原因多,执法难度大
试问秦家坡煤矿办公楼从2005年建成至今已经过去6个年头了,却没有用任何用地审批手续,蒲城县土地局职责何在?工作效率如何体现?难道就可以“以罚代管”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吗?蒲城县重点保护企业保护了什么? 光是找片地给楼“安身”,就已经触碰了“乱占耕地”红线,而一旦办公楼的用地不合法,接下来的规划、施工等等环节也将难以“正身”。那么,办公楼的建设过程将渗透着怎样的暗箱操作? 截止记者发稿时,也未接到万队长的任何电话或书面性的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