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发改委:明日起销售电价每度涨3分 民用电价不变

煤炭资讯网 2011-11-30 21:22:47    要闻
 

    为缓解今年以来因煤电矛盾导致的电力持续短缺局面,中国政府终于打出一套“限煤价涨电价”的“组合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宣布,对发电用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同时上调火电企业发电价格及工商业用电价格,并打破单一居民电价转而试行阶梯电价制度。

    发改委宣布,从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发改委表示,我国将实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通过听证会确定。80%家庭负担不会增加。

    发改委要求,明年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5%。

    此次调整是今年发改委宣布的第三次电价调整。此前,4月10日,发改委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6月1日,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0.0167元,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来源:新华财经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