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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马发生煤矿事故 采矿企业应该如何投保

煤炭资讯网 2011-11-5 6:27:40    焦点话题
  11月3日晚上19时45分,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千秋煤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4名矿工遇难,14人安全升井,57人被困井下。

  矿难,已成为国家之痛。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不断探究矿难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寻找科学破解难题之路,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采矿是一个高危险行业,稍微一点麻痹或者松懈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任何国家都无法绝对避免矿难的发生。痛定思痛,我们能做的还有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为矿工们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寿险和财险的两位工作人员,请他们介绍一下采矿企业应该如何投保。

  保险,矿难的一剂良药

  问:煤矿企业应该投保那些险种?

  答:对煤矿行业的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煤矿财产的风险保障,二是对煤矿员工的风险保障。

  问:财险风险保障都包括哪些?

  答:对煤矿财产的风险保障包括财产综合保险、财产基本保险、利损险和机损险。企业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投保人可根据具体风险情况进行选择。在投保时,一般要向保险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等能够表明财务资产情况和证明企业营业范围的材料,以便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需要注意的是,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一般只保井上财产,井下财产列为除外。

  问:对员工的风险保障都有哪些?

  答:对煤矿员工的风险保障包括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近几年推出的针对高危行业(包括煤矿)的责任险产品,带有半强制性质。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是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一个团体的成员多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其主要保险责任是对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在符合约定条件下给付保险金。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有专门针对于煤矿矿工的保险产品——《煤矿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一般由煤矿企业出资,以团体保单形式,统一为本矿井下职工投保。

  问:团体保险对于矿场等高危行业的作用有多大?

  答:团体意外保险对于风险自担能力较差的高危企业的正常生产、生存非常重要。以“11·21”鹤岗矿难为例,死亡108人,若按一个人20万元额度赔付,就是2160万元。这个额度即使对于大型煤矿,也可以吞噬掉大量的利润,甚至会造成企业亏损;如果发生在规模小一点的煤矿,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问:保险公司在对高危行业团体和个人承保时会有什么限制性条件吗?

  答:保险公司在针对高危行业团体和个人承保时没有限制条件,包括井下工人在内的高危人群。在承保这类人群时,按照相应的职业类别,调高费率水平。其收费水平可能是一般风险人群的几十倍。

  问:目前我国大型煤矿投保商业险情况如何?

  答:目前,我国大型国有煤矿在投保商业保险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他们由于企业产值、资金实力等比较强,认为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加之缺乏保险意识,因此企业统一投保的情况非常少,例如鹤岗煤矿所属的龙煤集团。而风险自担能力较差的地方矿、集体矿和私营矿成为目前煤矿团体意外保险的保费主要来源,但集体矿和私营矿采掘条件差,安全条件也相对较差,如果没有安监局的生产许可证,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保的。

  问:在大型煤矿会不会设立专门的保险营销部针对矿区展业?

  答:在大型国有煤矿矿区,职工以及职工家属往往能达到10万人以上。为方便煤矿企业和矿工投保,中国人寿在一些大型煤矿设立专门的营销服务部,服务矿工及其家属,保险产品不仅限于矿工意外伤害保险,还有个人可投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

  艾丹/寿险黑龙江省分公司

  陈嘉一/财险公司非车险管理部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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