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8成居民用电不涨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1 22:46:44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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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同时适当调整电力价格,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就各方面关注的问题,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季苏平: 主持人:这次调整的具体内容都包括哪些? 记者: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电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适当控制合同电煤价格的涨幅,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从明年1月1号开始,对于市场交易电煤规定最高限价,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是不得超过每吨800元。二是就是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三是适当提高电价。从2011年12月1号,也就是从今天起对于上网电价,燃煤上网电价是2.6分钱,全国销售电价大约上涨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大约80%的居民户电价是不作调整。 主持人:为什么要对电煤价格实行调控? 记者:目前,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但煤炭价格仍然保持了上涨偏快的一个势头。据测算,反映市场煤炭价格走势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11月23号达到了每吨850元,比年初上涨了74元,涨幅为9.5%。 煤炭是火电运行一个主要原料,电煤价格上涨,就使得火力发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这样就造成经营比较困难,购煤发电能力也大大受到了制约,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电出力下降,电力供应紧张。为缓解这种电煤之间价格矛盾,促进他们之间健康发展,同时也保证冬天供电需要,所以在这一次进行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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