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池 墨:实名举报官员“包养”,我们宁愿信其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12 14:24:0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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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怀来县一女子27日通过网站天涯社区向中华法律援助网求助,自称被该县一官员包养一年多,多次想摆脱但被威胁,无奈实名举报。该县纪检部门28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已成立调查组并着手调查。28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杨志伟。杨志伟说,他已经知道这件事,但该女子早不在派出所了,“这纯属诬陷”。(11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应该说,被“包养”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属于个人的绝对隐私,不到万般无奈,当事人是不愿意公开自己被“包养”的事实的。因为举报对方,让对方身败名裂的同时,也会让自己声誉扫地。这样做,是两败俱伤之举。 尽管被举报的官员色厉内荏地宣称“这纯属诬陷”,但是,实名举报被“包养”,我们还是宁愿信岂有,也不愿信其无。因为以实名举报自己被“包养”,不但需要勇气,更需要事实依据。如果是凭空捏造,那么,就属于诬陷诽谤,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举报人应该很清楚。 不过,从生活中的一些实例来看,包养情人似乎已经成为我们的官员的一种“爱好”。据报道,95%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二奶、情人现象。而众所周知,贪官的这种包养行为,都是发生在自己落马之前的。也就是说,贪官在落马之前,可都是“好官”啊!这意味着,我们的身边,多数官员都在包养情人,包养情人已经成为官场“潜规则”。实名举报自己被“包养”,更是证实了官员包养情人这一事实。 让人欣慰的是,女子实名举报被自己“包养”后,引起了纪检部门的重视,当地纪检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查,相信很快就能查清真相。如果女子举报属实,那么包养情人的这名官员,应该受到党纪法纪的严厉惩罚。反之,如果该女子是“纯属诬陷”,那么,同样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池墨/籍贯/江苏沭阳/职业:自由撰稿人/年龄:七十年代出生/电子信箱:chimo118@163.com /个人介绍:职业撰稿人。/评论作品散见于全国三百多家媒体。为多家媒体特约撰稿人、特约评论员,在《中国企业报》、《宿迁晚报》、《宿迁一周刊》等媒体辟有个人专栏。 忽然花开文学网创始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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