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煤花山矿:员工体面劳动,同享平等权利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16 6:28:11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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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川煤集团攀煤花山矿在打造“平安花山、和谐花山、文明花山”的过程中,井下员工劳动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地面基础建设有较大改观,员工在体面劳动中,同享平等权利。 该矿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对有量可计、有质可查的采掘队,实行计件工资制,对费用单位和矿机关实行计时工资制,坚持同工同酬,将工资向生产一线和技术岗位人员倾斜。员工收入不低于攀枝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定休假日出勤的员工,按本人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报酬,对岗位人员和采掘一线员工实行不超过8小时的工作制,井下辅助及地面员工,执行每周5天7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各级管理人员、护矿队员、小车司机等)。
该矿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制度,年初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按比例安排年休假和探亲假,2011年度,应休假人数为3255人,实际休假人数579人,由于员工乐于奉献,自愿书面提出放弃休假时间,放弃休假的员工达82%。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为2195名全民固定员工建立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达100%;为1060名合同制员工完善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1至11月,共支出各类保险3654.41万元,与去年同期的3113.08万元相比,增幅达17.39%,其中支付养老保险2183.38万元、工伤保险428.68万元、、医疗保险763.88万元、失业保险214.34万元、生育保险64.25万元。
在帮扶困难员工、照顾弱势群体中,1至11月,发放困难救济、慰问金27.26万元,水电补助88.42万元,其他福利费用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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