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煤花山矿: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19 10:05:07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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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今年以来,川煤集团攀煤花山矿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的各项制度,紧紧围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开展工作,为打造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平安和谐矿区起到积极作用。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过平等协商和职代会讨论通过,该矿工会代表职工与矿行政签订了《花山煤矿2011年工资集体协议》,保障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执行过程中,落实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制度,建立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实行工资由银行代发,畅通了职工全额领取工资的有效途径;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后,能补休的按等同时间进行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支付加班补贴经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职工,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在发放中,没有低于协议规定的最低工资情况发生,也没有一起因工资争议案件发生。 在履约监督检查中,该矿为了把《集体合同》各项规定落实到实处,每月坚持区、队务公开职工工资制度,并将公开制度延伸进班组,实行班组职工工资表上墙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每季度进行“抓基层、打基础”检查,将集体协议落实列入“评先选优”内容进行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不参与先进支部评选。该矿工会半年检查一次区、队、班组的工资民主分配和集体协议执行情况,末严格执行集体协议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评选。坚持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每年工会代表在职代会上,就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向职工代表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监督。该矿健全月、季度、年度检查机制和工资公开制度,覆盖职工收入的各个时段,保障了集体协议有效落实,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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