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献伟:刍议当好煤矿本质安全型干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23 13:34:33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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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煤矿的天字号工程。实现“零”目标,既是千万家庭的众望所归,也是科学发展的根本需要。近年来,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企业本身,找准“软肋”,多措并举,出重拳,下猛招,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安全形势日趋好转。如何巩固发展这种良好态势,实现长治久安,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本人长期从事煤矿管理工作,综合各方的实践经验,窃以为,煤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重心在井下现场,只要增添动力、提高能力、形成带动力,就能当好本质安全型干部。
一、树立责任感,增添抓好安全的动力 矿工是家里的“顶梁柱”,是企业的“采金者”,呵护他们的生命健康,是每位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凭着良心、带着感情抓好安全管理。 思想教育明确责任心。一是典型案例教育。要筛选出有代表性的事故案例,通过剖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二是安全警示教育。利用重大责任事故教育干部,发生安全事故,是要责任追究的。如果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的,触犯了法律,还要受行政和刑事的处罚。三是现身说法教育。组织伤残职工,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诉说痛苦和不幸,用血的教训唤醒良知。 制度约束激活责任心。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标准量化、细化、具体化,有较强的操作性,并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干部手中,让他们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做到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要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做的扎实的干部要奖的让众人“眼红”,反之要罚的叫当事人“心痛”。 事故追究警示责任心。安全管理要“铁制度,硬执行,真较真,不糊弄”,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涉及到谁,都一视同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和处理,把板子打在应负责任的管理人员身上。安全工作的好坏要直接与干部的票子、面子和帽子挂钩,该罚款的罚款,该检查的检查,该撤职的撤职。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人、震慑人,内心引起共鸣,产生压力,从而迸发出抓好安全的动力。 二、砺练过硬本领,提高抓好安全的能力 搞好安全生产,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身怀历经磨练的实践经验,以过硬本领提高安全综合管控能力。 (一)要具备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抓好安全。随着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对安全管理的强制性和严厉性更加严格,这就需要煤矿安全管理干部懂法、知法、守法,依法治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我。 (二)要掌握多学科安全知识,熟练操作技能。随着煤矿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仪器逐渐推广应用,这就要求各级安全管理干部,通过刻苦学习,加快知识更新,熟悉和掌握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采、掘、机、运、通、火工品等质量标准和规定,了解有关事故案例,熟知各方面的知识,从“单打一”变为“多面手”,关键时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放得起,拿得下。 (三)要适应安全工作需要,创新工作方法。煤矿生产环境恶劣,工艺环节复杂,多工种、多工序同时作业,要求每位管理干部,都要顺应多变的条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准确研判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说服教育职工的能力,对反违章、模范守纪的职工的激励和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形式要灵活多样,教育要寓于有形,力求通过细致入微、潜移默化的工作,将安全管理渗透到各个层面。 (四)要善于随机应变,处理好突发事件。在日常工作中,煤矿干部除了严查细管、预防事故外,还应具备应急善变、处理突发和复杂事故的能力。鉴于井下的特殊情况,尽管有时我们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但仍可能发生预测不到的突发性事故,事故来势凶猛,需要管理者立即采取断然措施,用最有效的办法加以控制,才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果反应迟钝、当断不断或处置不当,就会贻误战机,最终酿成重大事端,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 三、强化作风建设,形成抓好安全的带动力 煤矿安全工作,有着长期性、复杂性及艰苦性的特点,身为管理干部,必须以过硬的技能、务实的作风、不懈的状态,当好职工的表率,才能形成抓好安全的带动力。 带头学习本领。煤矿干部要把学好本领作为抓好安全的重要途径。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将学习当作一种兴趣来培养,当成一种习惯来养成,既要突出专业知识,也要研究其他学科,不断用新理论、新思维丰富自己,提升自己。要在深刻思考中提高创新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用无言的行动,带动身边职工学规程、钻业务、搞发明,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 带头落实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意味着规则、秩序与职责,它通过强制性和激励性手段,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规、制度执行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领导者必须以身作则,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并接受监督。从另一方面讲,管理人员执行制度的某种程度,决定了领导个人或者管理团队所具备威信的强弱,一个领导如果不能带头遵守制度,员工也很难做到,哪些看似很好的制度,也会显得苍白无力,更谈不上约束力。 带头深入现场。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就是无声的命令。处处起模范作用,也是权威的体现。煤矿干部的工作地点在现场,要经常深入采掘头面,处置隐患、疏通环节、管理质量,采取防范措施,消灭潜在“危险源”。尤其是关键时刻,领导干部能到场、能组织、能指挥、能参战,职工信服,有号召力。职工从内心感受到,他们平常时候最先看出来、困难面前最先站出来、关键时刻最先豁出来,把有形与无形的力量融合在一起,鼓舞了职工士气,凝聚了团队力量,增添了大家干劲,众志成城就会筑牢安全“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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