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种“引咎辞职”叫作“龟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12-8 11:02:3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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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湖南株洲发生一起农民为抗强拆自焚事件。时任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曾侃融,因“在此事件中未能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于9月份引咎辞职。媒体报道,3个月后,曾侃融仍然在任。曾侃融回应称:是因为“还在走程序”。(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有一种“智慧”叫做以退为进,有一种“思念”叫做望穿秋水,有一种爱叫做放手,还有一种“引咎辞职”叫做“龟速”。湖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引咎辞职”三个月后仍然在任,竟称是因为“还在走程序”。官员的“引咎辞职”如此“龟速”,看来有人更应该引咎辞职。 以前常看《动物世界》,赵忠祥老师那充满磁性解说让人深刻,记得有一期介绍树懒这种动物时,赵老师这样说:“树懒很懒,比如你用针扎它一下,过一星期它才会喊疼”,这样经典的一句话让我对树懒的印象无比深刻。但树懒和有关部门审批“引咎辞职”的速度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根据组织部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委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引咎辞职”长达三个月的审批是“合法”的! 何为“引咎辞职”?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湖南株洲农民抗强拆自焚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曾侃荣既有“工作失误”,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而且已经提出了“引咎辞职”,何以三个月过去了还在“走程序”? 引咎辞职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在重大事件面前平息民意,历来给人的感觉是“雷厉风行”,最重实效。曾侃荣“辞职”三个月仍在任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辞职”,那党委部门的办事“效率”就真的太低了!这样的效率用来为人民服务,那么老百姓的满意度可想而知。更大的可能就是假“辞职”,官员“犯事”后“潜水”几年再换个马甲浮上来的事情我们见多了,其背后有何玄机我们不难揣测,但曾侃荣这般连“马甲”都懒得换,就是赤裸裸的在侮辱公众监督了。 “龟速”的引咎辞职根本就是未见其“咎”,“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曾侃荣的龟速引咎辞职,从一侧面映衬出当前相当多的政府部门中的一个怪像:领导忙卸责掩责,上级部门不究责,责任都没有了,为人民服务也只能是空谈。(薛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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