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城墙防盗是“妙招”还是“技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2-1 9:00:5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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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筑城墙防盗”的岙底村三面环山,交通不便。2007年,该村南面修建了一条省道,小山村的经济才逐步发展起来。至2010年, 全村76户270多村民年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60%村民住别墅,40%的村民买了车,6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有养老保险。路通了,村民富了,但村里的治安状况却远不如从前,各种偷手机、电脑、甚至连衣服都拿的盗窃行为等让村民十分苦恼。于是,为了防盗,结合村子独特的三面环山地形,该村集资筑围墙修台门,让原来10多个出口变成1个门口。 从表面上看,“筑城墙防盗”确实效果明显,最起码对治安状况而言是个极好的改善。但这只是一个个例,不具可复制性。因为不少村庄并非都是三面环山地形,也并非所有村庄都有资金去筑起“防盗城墙”。所以“筑城墙防盗”对于岙底村而言,或许是个妙招,但对于其他地方而言,却是个可远观不可效仿的东东。同时,村民集资“筑城墙防盗”虽然行动自发而心齐,但背后却分明是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无可奈何万般无奈之举,这虽然表面看是治安管理的妙招,但实质上却是治安管理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技穷”,而这种无奈背后无不让人体会出相关治安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效果难遂人愿和相关治理防范的缺憾与不足。 对于社会治安工作而言,我们一直奉行的是综合治理的政策,一方面是严厉打击,一方面是技术手段防范,同时还有法纪教育引导等等。如果一个地方治安状况不好,很显然,必然是各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瑕疵。而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综合施治才对,如果离开了严厉打击、技术防范、教育引导等的综合发力,那么治安状况断然难以好转。但这些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行动,都是必须由职能部门亲自发起和实施的,所以,对于一个村子而言,村民无奈之下“筑城墙防盗”其实更是对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反讽和诘问。 如果公共安全需要民众去付出代价想方设法去自我保障,那么这必然是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部门的失职失责与缺位。因此,面对村民“筑城墙防盗”之为,当地综治、公安、司法、地方基层组织都应该去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方面、在法纪教育引导方面、在各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方面是否到位,还有那些工作没有到位,还有那些工作没有做好,才导致了这样的现象发生。如果这些问题不反思不解决,那么在其他地方无法效尤、“筑城墙防盗”不可复制的情形下,社会治安仍难以让社会满意、民众仍然难以有社会安全感和生活幸福感。(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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