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南航售票点拒售伤残军人票 被索精神损失2万

煤炭资讯网 2011-2-11 16:05:00    天下事

  本网讯 近日,南航位于深圳机场售票柜台因拒绝向伤残军人出身的徐高售卖伤残军人半价票,被其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除被要求退还多收票款2450元及燃油附加费20元、维权费50元等之外,还被索赔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原告描述,2010年10月26日18时许,他到南航位于深圳机场的柜台购买深圳至北京的伤残军人半价票,在向被告出示《残疾军人证》后,却被告知此处不售伤残军人票,需到40公里外的城里柜台购买。他只得购买普通全价票返回北京。
  返京后,徐高继续向南方航空销售部门的上级机构和民航总局投诉。民航总局答复,应该销售伤残军人半价票。但南航深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告知他,由于曾有人用假伤残军人证买过票及深圳机场售票处仅为合作点的原因,公司有此售票处不能销售伤残军人票的内部规定。
  对此答复,徐高并不认同。他说:“被告以‘社会上曾有人伪造假证’为由,用‘内部规定’对抗国家法律法规,没道理。”
  就精神损失赔偿费,徐高表示:“享受优待票价是国家对伤残军人给予的优待和荣誉,因此才有两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费的诉讼请求。”
  目前,朝阳区法院还未明确是否受理。(记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编 辑:刘勋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