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施工与安全管理 | |||
煤炭资讯网 | 2011-2-13 9:08:34 要闻 | ||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杨璐)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施工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整合技改矿井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时间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重点已转入施工建设阶段,全省有930余处整合、改扩建矿井开工建设。技改矿井必须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取得采矿许可证(含两年期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通知》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明确下井带班人员、带班个数、下井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职责权限等,建立、保管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记录档案。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管理、监管、监察重点,对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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