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部分国有银行开收房贷贷后管理费 最高收1000元

煤炭资讯网 2011-2-14 21:06:37    天下事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商业银行了解到,部分国有银行因为信贷额度紧张,开始对申请房贷的客户收取500~1000元不等的贷后管理费。针对这一情况,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事先经过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贷款需交贷后管理费

  家住北碚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经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随后,张女士向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北碚支行提交了贷款申请,贷款30万元,20年还清。银行去年12月底通知她,贷款申请已经通过审批,房屋过户手续也随后完成。签合同时,银行约定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9折。

  上周四,这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需要收取600元的合同工本费和贷后管理费。张女士在交了600元费用后,获得了贷款。

  银行称现在是恢复收取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中介人士证实,现在已经有两三家银行开始收取贷后管理费,单笔从500~1000元不等,具体数目按贷款额度的不同来确定。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张女士申请贷款的国有银行。该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证实,确实有部分支行在收取贷后管理费,但这属于商业银行的一种市场行为。

  该人士解释说,这种收费属于中间业务费的范畴,总行早就已经上报银监会和发改委备案,收取的费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属于乱收费之列。只是由于前两年货币政策相对宽松,银行出于经营的考虑暂时没有收取这笔费用。现在只是恢复收取而已。

  另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人士则表示,由于信贷额度紧张,去年积压的房贷单子的款都没放完,当时签订的合同中,部分客户还享受了8.5折的利率优惠,银行方面损失很大。收取贷后管理费属于中间业务费,以前就拿到了批文,但没收,现在只是重启。

  经过报批备案就不算违规

  对于收取贷后管理费这类中间业务费的行为,重庆银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有客户质疑的举报。

  该人士说,按照现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具体服务项目及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发改委会同银监会制定、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如果商业银行总行已经报批备案通过的,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应该向客户进行告知和公示。

  昨日,市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银行收取贷后管理费这类中间业务费,只要事先经过监管部门报批备案,现在恢复收取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房贷的申请和发放。(记者 梁龄)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