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2010年煤矿较大事故仅2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2-14 21:34:24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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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宜宾市煤矿较大事故比2009年减少3起,少死亡15人。与此同时,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当年共处理事故责任人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这是记者12日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上获悉的。宜宾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葛燎原出席会议并讲话。 葛燎原表示,全市煤矿较大事故由1999年以前的每年10-15起,逐年下降到2010年只有2起;地方煤矿死亡人数由1999年以前的每年200人左右连续下降到2010年50人。特别是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形势创造了有史以来最好成绩,首次打破了逢“双年”发生煤矿重大事故的怪圈。这是在水害治理难度大,瓦斯灾难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全省三分之一等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这说明只要认真细致做工作,煤矿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 据了解,去年宜宾全市地方煤矿共发生各类事故42起,死亡50人,比2009年增加了13起,多死亡3人,死亡人数比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超2人;共发生2起较大事故,死亡7人,比2009年减少了3起,少死亡15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3,比2009年的4.3下降30%。关闭矿井1处,完成省下达的整顿关闭任务。到年底,全市地方煤矿矿井数量压减到198处。 此外,宜宾市还对事故瞒报迟报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去年对筠连县的楠木湾煤矿瞒报事故实施了165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永兴煤矿瞒报事故给予了297.4万元的经济处罚。与此同时,对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共处理事故责任人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 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分别对2011年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煤矿资源整合、电煤供应、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健全监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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