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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瞒报再次从山西同煤集团燕子山矿传出 “又死人了?”

煤炭资讯网 2011-2-19 12:02:18    焦点话题
     2011年1月28日上午10:30左右,同煤集团燕子山矿开拓一队一名叫王文喜的班组长,今年48岁,在当班工作面巷道贯通时被砸死。
     
      直至今日,查阅国家安监总局大同分局事故上报记录,并没有查到燕子山煤矿事故汇报材料。矿难发生后矿方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而是安排机电公司经理(以前的宣传部长)马少平接待媒体负责灭火。
 
      本人从互联网上搜索,看到很多反映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事故频发频瞒。现转载如下(本网在原事实基础上略作整理):
 
      一:2009年1月18日本网刊登了一篇标题为《燕子山煤矿瞒报矿难肥了谁》的新闻报道。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3月23日,本站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是燕子山煤矿宣传科科长的电话,要求本站记者删除上篇报道,为达到目的这位燕子山煤矿的科长还对本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威胁。
 
      安全工作不靠实干靠瞒报,这就是赫赫之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抓安全工作的法宝。矿宣传部长马少平充当新闻灭火队长灭火有功就安排其到“实惠”部门工作。该矿一位中层干部说,马又不懂供电,矿上用他就因为他成功接待记者没有报道矿上的丑事。
 
      2009年3月23日下午本网多次接到0352—7897281的电话,对方称是燕子山煤矿的,要求本站工作人员马上把《燕子山煤矿瞒报矿难肥了谁》这篇报道给删除或改另令一篇报道。本站人员问为什么要删掉?对方讲:“别的网站都去掉了,为什么你们不去掉?”本站人员经过再三追问,最后,对方讲道:是为了完成眼前的工作。燕子山煤矿的科长听到本站人员不同意删除该文章,对本站工作人员进行威胁。然后燕子煤矿透漏情,他是燕子煤矿宣传科的一名科长。本站人员再次追问“为什么别的网站在3月17日刊登的新闻,今天3月23日会更改?是不是你在燕子山煤矿中间做了什么手脚,买通了部分人员?”听到这里,这位燕子山的科长吞吞吐吐的不说话了。直到挂电话的时候,这位科长依然要求本站把那篇文章删除。
 
      安全工作不靠实干靠瞒报,这就是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抓安全”的“法宝”。
 
      二:该矿已瞒报多起矿难,屡屡捏造理由逃避处罚,这是又一则来自网络的消息:社会导刊  薛武  据消息,2010年7月11日中班,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井下次发生矿难事故,50多岁的矿工冯炳占(家住该矿南山自建房,准备7月搬进改造新区楼房)在井下作业中由于防护措施不到位,被破碎机撕成碎片,现场惨不忍睹,据其居住地邻居介绍,冯的妻子有些痴呆,冯的生活压力很大,真是不幸。而7月4日,又传燕子山矿防尘区一职工在井下因殉情“上吊自杀”,调查没有得到证实。
 
     据该矿一知情人士透露:  2008年12月3日下午3时左右,山西大同煤矿集团燕子山矿于井下发生一起一死两重伤事故,死者姓名叫邓守兵。
 
      2009年4月7日,山西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综采一队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一死四伤。遇难矿工朱维国,36岁。塌方石快大约宽度1米厚60公分,塌方面积20多米,有一个23岁的伤者伤势严重。
 
      2009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廿八日)同煤集团燕子山煤矿井下发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一名矿工遇难。遇难矿工焦成元,35岁,山西省广灵县人,家中排行老六,曾经在吉林当兵8年。该矿工平时住在燕子山矿渣子山的自建房中。其父亲曾在燕子山矿安监站工作。23日下午5点钟,该矿综采四队检修工、副班长焦成元在工作面移动3号液压支柱时,液压支柱前探梁突然下拍,矿工焦成元惨死。下午7点钟(夜幕降临时分),焦成元的尸体出井并被秘密转移。
 
      瞒报总有瞒报的理由,说到底,不外乎票子、位子、面子,据知情人介绍,燕子山煤矿多次涉瞒矿难的原因:一是矿长杨某上任时间不长,怕辜负了领导的信任,显示自己的管理能力;二是上报了影响全矿职工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奖,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三是为大集团“分忧”,主动承担责任,能瞒报绝不上报,这样集团的百万吨死亡率自然会降低;四是影响年终矿评先评优,安全一票否决令想“进步”矿长不能越雷池半步。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上一次的瞒报矿难中,该矿用于媒体的费用(封口费?)约在30万元左右,均从帐外资金列支。实际上,是煤矿工人用自己的工资成功组织了瞒报的封锁线。这个煤矿瞒报暴露的另外一问题就是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小金库问题。
 
      发生以上几起瞒报的血腥矿难。燕子山煤矿缘何要做出如此冒险极端的反应,其背景如何?
 
 
      记者手记:
     
      众所周知,煤矿生产本是高危的行业。煤炭价格疯狂攀升,促使部分矿方追求暴利,无视矿工生命,一再忽略了安全问题。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到山西大同红窑沟煤矿矿难来看,这两起矿难不仅存在瞒报,而且历时之久。除了追究矿主的刑事责任,封闭矿井外,数名提供矿难“保护”的官员随之落马。所以,瞒报矿难,成了矿方铤而走险、别无选择的方式,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该有的腐败温床。当每个矿难事故发生后,矿方的第一选择是给予死者家属高额赔偿,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面对媒体的调查,矿方会不惜联合地方动用各种关系,从打压到收买,直到媒体闭口不谈才罢休。
 
      近年来,我国对煤矿生产安全高度重视,并列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出通报要求,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责任人逃匿行为。通报还强调,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举报的事故瞒报信息,要及时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注意保护举报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及时调查处理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虽然中央已经三申五令,作为煤矿生产大省的山西,矿难瞒报还是频发不止。
   
     一个矿难事件的瞒报,背后肯定隐藏着太多鲜为人知的过程,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过问严查。正如煤炭资讯网华北之声报道所言:“同煤集团小峪煤矿公然瞒报矿难行为已构成违法。从大的方面讲,该矿的行为是对法律的挑战,从本矿内部来讲,由于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不利于隐患的消除。瞒报矿难发生后,知情人主动向新闻媒体举报,是想让该起事故真相大白。”
     
      为何矿难连连,又为何连连瞒报。上级领导干什么去了?
 


来源:李玉清提供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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