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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焦领域反腐:3年揪出违纪党员干部3289人

煤炭资讯网 2011-2-22 21:01:45    焦点话题

  本报讯(记者 权力超)2月21日,记者从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上获悉,自2008年7月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289人。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共初核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2533件,立查案件2272件,其中,全省共初核煤焦领域违纪线索1940件,立查1719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289人,其中:党纪处分1400人,政纪处分2196人;涉及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329人(其中企业干部255人),乡科级干部1102人(其中企业干部633人)。初核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593件,立查55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62人,其中,党纪处分407人,政纪处分168人;处分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133人。

  其中,2010年1月-12月,全省共初核煤焦领域违纪线索1258件,立查1123件,同比增长39%;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343人,同比增长104.5%,其中:党纪处分862人,政纪处分1664人;涉及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293人(其中企业干部255人),乡科级干部826人(其中企业干部633人)。初核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281件,立查280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291人,其中,党纪处分195人,政纪处分97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66人。已查和正查的典型案件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伸手煤矿”入“干股”、“权力股”、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充当“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收受贿赂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今年,省煤焦专项办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破一批发生在领导干部和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有分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煤焦业务继续入股办矿、牟取暴利,利用审批监管、资金划拨、票据管理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用投资全矿业权作出让托管转移瓜分国有资产、中饱私囊;利用资源整合倒买倒卖国有资源;利用批煤发煤、基本建设、资产评估、大宗物资采购,从事商业贿赂以及私挖滥采背后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案件。另外,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批、有案不真查的,要实行严格问责。对不适合分管案件的领导同志要建议调换,对不办案的县纪委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要对其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有规不守、有章不循将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权力超)一年多来,我省煤焦领域惩防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今年省煤焦专项办将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解决有规不守、有章不循的问题。

  去年,省煤焦专项办围绕行政审批、安全监管、生产经营、购销运输、税费征管、兼并重组整合、中介服务与监督和惩处等重点环节,研究确定了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监督的规定(“十严格”)、建立健全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全省煤焦领域党员干部教育制度、煤焦领域(含非煤矿山)证照审批及项目审批制度等15项重大制度与提高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执行力情况的调研报告。目前,《关于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监督和若干规定》、《山西省煤焦领域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办法》等8项制度已经出台,其余7项制度正在审定发文中。

  一年来,省市两级共出台煤焦领域惩防制度608项,其中省级105项,市级503项。此外,县级还出台了1200多项制度。

  今年,省煤焦专项办将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力量对重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特别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十严格”、“十严肃”和省政府“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切实解决有规不守、有章不循的问题,并积极探索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

  全省91个产煤县无“零”办案县

  本报讯(记者 权力超)去年,省煤焦专项办组织督查、督办小组对全省11个市专项办及所属县(市、区)专项办的查办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全省91个产煤县(市、区)已无“零”办案县。

  省煤焦专项办案件管理组发现一些单位在办理上级要求上报结果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案件对举报对象的问题调查不够彻底、证据调取不够到位,对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没有及时跟踪、掌握处理结果,一些案件没有按期上报结果等问题。去年,省专项办组织了案件督办组,对各市煤焦专项办查办案件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各督办小组通过传达省煤焦专项办领导有关指示和要求,听取情况汇报、提出要求,限时完成确定工作任务,查看案卷资料指出具体问题、共同研究困难和问题以及推进办法,对“零”办案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专门谈话,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案件查办工作。督查督办后,全省91个产煤县(市、区)已无“零”办案县。



来源:三晋都市报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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